諸病源候論

傷寒病諸候下(凡四十四論)

七十三、傷寒病後食復候

傷寒病諸候下(凡四十四論)3
原文
傷寒病新瘥,及大病之後,脾胃尚虛,穀氣未復,若食豬肉、腸、血、肥魚及油膩物,必大下利,醫所不能治也,必至於死。
白話
傷寒病剛痊癒,以及大病之後,脾胃仍然虛弱,穀氣尚未恢復,如果吃了豬肉、腸、血、肥魚以及油膩的食物,一定會導致嚴重的腹瀉,醫生也無法醫治,最終會導致死亡。
原文
若食餅餌、𦻎黍、飴餔、𧴩鱠、棗、慄諸果脯物,及牢強難消之物,胃氣虛弱,不能消化,必更結熱。適以藥下之,則胃氣虛冷,大利難禁。不下之必死,下之亦危,皆難救也。大病之後,多坐此死,不可不慎護也。
白話
如果吃了餅乾、糕點、黍米、麥芽糖、肉羹、魚膾、棗子、栗子等各種果乾蜜餞,以及堅硬難消化的食物,胃氣虛弱,無法消化,必定會再次形成鬱熱。如果恰當用藥物瀉下,就會導致胃氣虛冷,嚴重腹瀉難以止住。不瀉下必然死亡,瀉下也很危險,都難以救治。大病之後,很多人因此死亡,不可不謹慎照護。
原文
夫病之新瘥後,但得食糜粥,寧少食乃飢,慎勿飽,不得他有所食,雖思之勿與,引日轉久,可漸食羊肉糜若羹,慎不可食豬狗等肉。
白話
病剛痊癒之後,只能吃稀粥,寧可少吃一些而感到飢餓,千萬不要吃飽,不可以吃其他東西,即使想吃也不要給他,隨著時間逐漸延長,可以慢慢吃一些羊肉粥或羊肉羹,但千萬不可以吃豬肉、狗肉等肉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