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此謂被下後,六七日不大便,煩熱不解,腹滿而痛,此為胃內有干糞,挾宿食故也。白話提出修訂這是指在使用瀉下法之後,六七天沒有大便,煩躁發熱沒有解除,腹部脹滿而且疼痛,這是因為胃裡面有乾燥的糞便,挾帶有宿食的緣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