諸病源候論

傷寒病諸候上(凡三十三論)

十三、傷寒九日以上候

傷寒病諸候上(凡三十三論)1
原文
傷寒九日以上病不除者,或初一經受病,即不能相傳;或已傳三陽訖,而不能傳於陰,致停滯累日,病證不罷者;或三陽三陰傳病已竟,又重感於寒,名為兩感傷寒,則腑臟俱病,故日數多而病候改變。
白話
傷寒病超過九天仍未痊癒的,有的是因為最初某一經受病時,就無法依序傳變;有的是因為已經傳遍三陽經完畢,卻無法傳入陰經,導致病情停滯多日,病症沒有消除;有的是因為三陽三陰經的傳變已經結束,又再次感受寒邪,稱為兩感傷寒,於是臟腑都生病,所以病日數多而病症表現有所改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