諸病源候論

解散病諸候(凡二十六論)

十二、解散下利後諸病候

解散病諸候(凡二十六論)2
原文
服散而飲食失度,居處違節,或霍亂,或傷寒,或服藥而下利,利雖斷而血氣不調,石勢因動,致生諸病。
白話
服用散劑後,如果飲食失去節制,起居作息違背常規,或發生霍亂,或患傷寒,或因服藥而腹瀉;腹瀉雖然已經停止,但血氣仍未調和,藥石之勢因此被觸動,便導致各種疾病產生。
原文
其狀:或手足煩熱,或口噤,或嘔逆之類是也。隨其病證而解之。
白話
其症狀有:或手足煩熱,或口不能開,或嘔吐氣逆等。應隨其病證加以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