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經曰:婦人重身,九月而喑者,胞之絡脈絕也。無治,當十月復。
醫經說:婦女懷孕,到了九個月時出現聲音嘶啞的,是子宮的絡脈阻塞不通。不需要治療,等到十月分娩後自然會恢復。
原文
蓋因孕至九月,兒體已長,胞系於腎,少陰之脈上系舌本,脈道阻絕不通,故不能言者間有之。十月分娩後而自能言,不必加治。若強以通聲開發治之,則誤矣。夫喑者,有言無聲。經曰不能者,非絕然不語之謂。凡音出於喉嚨,發於舌本。
這是因為懷孕到九個月時,胎兒身體已經長大,子宮連繫於腎,足少陰腎經向上連繫舌根,經脈通道阻塞不通,所以偶爾會有不能說話的情況。等到十月分娩後自然能說話,不必加以治療。如果勉強用通聲開竅的方法來治療,那就錯了。所謂「喑」,是指有說話的動作卻發不出聲音。醫經說「不能」,並不是指完全不能說話的意思。凡是聲音都從喉嚨發出,而根源在於舌根。
原文
因胎氣肥大,阻腎上行之經,腎脈入肺,循喉嚨,系舌本;喉者肺之部,肺主聲音,其人切切私語,心雖有言而人不能聽,故曰喑。肺腎子母之臟,故云不必治。
因為胎氣充盛肥大,阻礙了腎經向上運行的道路,腎經進入肺部,沿著喉嚨,連繫舌根;喉嚨是肺的部位,肺主管聲音,這樣的人只能低聲私語,心裡雖然想說話但別人聽不到,所以稱為「喑」。肺與腎是母子關係的臟腑,所以說不必治療。
原文
若《大全》解作不語則為心病,以心主發聲也,與子喑了不相干。
如果《婦人大全良方》解釋為不能說話就是心臟的病,因為心主宰發聲,這與「子喑」完全不相關。
原文
若張子和有降心火之說,馬元臺有補心腎之言,如果腎之脈絡絕,則其病不治,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?故經云胞之絡脈絕,此絕字當作阻字解。
至於張子和有降心火的說法,馬元臺有補心腎的言論,如果腎的經脈真的斷絕,那麼這個病就無法醫治,哪裡會有產後自然恢復的道理呢?所以醫經說「胞之絡脈絕」,這個「絕」字應當解釋為「阻塞」的意思。
原文
如富貴之家,及不明醫理,必欲強治,惟有濃煎參麥五味飲,空心服地黃丸,助肺腎之氣以養胎可耳。
如果是富貴人家,以及不明白醫理的人,一定要勉強治療,只有濃煎人參麥冬五味子飲,空腹服用六味地黃丸,來幫助肺腎之氣以養護胎兒就可以了。
原文
切不可謂痰閉心竅,而用化痰開竅通聲之藥,致誤母子之性命也。
千萬不可以認為是痰濁阻塞心竅,而使用化痰開竅通聲的藥物,以致耽誤了母子兩條性命。
原文
參麥五味飲(見下卷暈厥門。) 六味地黃丸(見本卷諸痛門,附六味地黃湯下。)
參麥五味飲(參見下卷暈厥門。) 六味地黃丸(參見本卷諸痛門,附於六味地黃湯條目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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