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產心法

逐月養胎辨並慎擇醫藥論

逐月養胎辨並慎擇醫藥論

逐月養胎辨並慎擇醫藥論3
原文
凡婦人有孕,則手足十二經脈氣血周流,俱供養胎元,豈有逐月某經養某胎之理,故不具載。
白話
凡是婦女懷孕,手腳十二經脈的氣血都會循環運行,全部用來供養胎兒的根本,哪裡有每個月某條經脈養護某個胎兒的道理,所以不再詳細記載。
原文
如孕婦有疾,必擇專門名醫,平日相信而無錯誤者,方可用之。
白話
如果孕婦有病,一定要選擇專門的著名醫生,平日裡信賴而且沒有出過差錯的,才能夠任用他。
原文
若未試之醫,有毒之藥,切勿輕用,以貽後悔。更不可輕用針灸,以致墮胎。
白話
如果是沒有試用過的醫生,或者帶有毒性的藥物,千萬不要輕易使用,以免留下後悔。更不可以輕易使用針灸,導致流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