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幼口議

議胎中受病諸症一十五篇

四·胎病

議胎中受病諸症一十五篇4
原文
議曰:牙兒胎病,謂月數將滿,母失護愛,或勞動氣血相干,或坐臥饑飽相役,或飲食冷熱相制,或恐怖血脈相亂,胎氣有傷,兒形無補。
白話
議論說:嬰兒的胎病,是指懷孕月份即將屆滿時,母親失去調護愛養,或者勞累導致氣血相互干擾,或者坐臥、飢飽失調相互影響,或者飲食冷熱相互制約,或者恐懼使血脈紊亂,胎氣受到損傷,嬰兒的形體無法得到補益。
原文
或因動土與工,或由營葺房臥,或移安居,或更薦席,雖不犯凶神惡殺,終干礙子體兒身。有因如此得疾者,乃成終身之患。重則損根廢枝,輕則拳攣跛躃。若也胎病,由氣之致患者,乃尚可療。或傳成風為疾者,斷不可醫。初生幼幼,有被於邪者,即時和順調理。
白話
或者因為動土施工,或者因為修繕房屋寢臥之處,或者搬遷安居,或者更換床蓆,雖然沒有觸犯凶神惡煞,但終究會干擾影響嬰兒的身體。有因此而生病的人,便成為終身的禍患。嚴重則損傷根本、廢棄肢體,輕微則拳曲攣縮、跛行。如果是胎病,由氣機失調導致的病,還尚可治療。如果轉變成為風邪引起的疾病,則絕對不可醫治。剛出生的幼孩,有被邪氣侵襲的,應立即和順調理。
原文
大凡生長嬰孩,有如長江行舟,一向不值風濤波浪,方為穩當。
白話
大抵養育嬰孩,如同在長江上行船,一直不曾遇到風濤波浪,才算平穩妥當。
原文
何向胎氣不固,或生下作疾,所謂萌芽既傷,將來曷能榮茂矣。
白話
何況胎氣不穩固,或者出生後就生病,所謂萌芽既然已經受傷,將來怎能繁榮茂盛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