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幼口議

議指紋脈總要

議指紋脈總要

議指紋脈總要5
原文
議曰:消息指紋脈訣,考詳諸家所載,參較至理,其說不同。
白話
討論說:研究指紋脈訣,詳細考察各家所記載,對照比較其中的道理,他們的說法不盡相同。
原文
所以錢氏、王氏二家,文意並不該載,但只言論其症候而已。
白話
所以錢氏、王氏兩家,其內容並未記載(指紋脈訣),只是討論他們的症狀罷了。
原文
然而症候且幼幼之疾,若不定其指端說病,是何用意?
白話
然而症狀是幼兒的疾病,如果不確定從指端來診斷疾病,這是什麼用意呢?
原文
僕留心頗,又其紋脈述之不繁,猶參諸家之善,前後所斷龜鑑,較其正理,醇孚醇故,不勞再三乃訣定。如此者,挺然微妙,曲全一家直指。
白話
我頗為留心,又覺得紋脈的描述並不繁瑣,於是參考各家之長,前後所斷定的鑑別標準,比較其中的正確道理,純粹而確實,因此不須再三反覆就能決斷確定。如此一來,高超而微妙,完整地展現出一家直指之說。
原文
明智之士,試更考之,必有益諸形容,毋曰管見可也。
白話
明智的人士,試著再加以考究,必定對形證的描述有所幫助,不要說這是淺陋的見解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