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幼口議

議明至理二十五篇

議同異

議明至理二十五篇12
原文
議曰:合之則同,離之則異。水火之設,品物之聚,皆有同異,何可怪哉!
白話
議論說:合併就相同,分離就相異。水火的設置,萬物的聚散,都有同和異,有什麼值得奇怪的呢!
原文
火之為煙所鬱則不明,及其焰也,由煙而明之;水之為坎所壅則不流,其湍也,由坎以流之。
白話
火被煙鬱積就不明亮,等到燃起火焰時,是由煙而變得明亮;水被窪坎堵塞就不流動,當水流湍急時,是由窪坎而流動。
原文
萬物有品橐,出其境則異於常;人事有尊卑,合其道則異於眾。
白話
萬物有不同的品類,離開它的環境就與平常不同;人事有尊貴和卑賤,符合正道就與一般人不一樣。
原文
幼幼抱疾,不作傳變,古今皆知,言曰疳積吐利,及其更也,即作驚風痰熱,未為怪異,可以循其症候而療之,稍或變常,當審其輕重而理之。
白話
嬰幼兒患病,不會產生傳變,古今都知道,稱為疳積吐利,等到變化時,就變成驚風痰熱,這不算怪異,可以根據症狀來治療,稍微有異常變化,應當審視病情的輕重來處理。
原文
茲則世醫務學,莫執此端可否之意,以盡其善。
白話
現在世間的醫生致力於學問,不要固執於這個對錯的念頭,要盡力做到完善。
原文
殊不知疾作有同異之別,其所受之常曰同,所作不常曰異,前件八症候中,皆能傳之。
白話
卻不知道疾病發作有同和異的區別,疾病所承受的通常叫做同,發作不正常叫做異,在前面所述的八種症候中,都能產生傳變。
原文
俗流不知其所以傳作,即曰差異,其實因差異所致。
白話
一般人不知道傳變的原因,就說是差異,實際上是因為差異所導致的。
原文
當知所受在於傳變,欲以暴急之間,妄投丸散,冷熱相互,虛實相摧,表裏相隘,陰陽相反,亂於百脈,觸於五臟,迫於經絡,遏於榮衛,是故本症遁作它疾,所發不得其名,所療不審其理,攻劫無端,幸全性命,即其所受,乃謂怪異。
白話
應當知道病因在於傳變,想在暴病急症之間,胡亂服用丸散,冷熱相互衝擊,虛實相互剋伐,表裏相互阻礙,陰陽相互背離,擾亂全身經脈,侵犯五臟,逼迫經絡,阻遏榮衛運行,因此原本的病症演變成其他疾病,發作時得不到正確的名稱,治療時不弄清楚它的道理,胡亂攻伐醫治,僥倖保全了性命,這種病的成因,就叫做怪異。
原文
積症之中,得疾差異甚多(差異者,是積等證候,所治不當,而傳反致,勿謂詫異所受哉也)。
白話
在積症之中,得病的差異很多(差異的意思,是指積等證候,治療不當,而傳變導致的,不要說是令人驚異的病因啊)。
原文
疳氣之疾,外候頗眾,其候但於積病壞症而與調理。
白話
疳氣這種疾病,外在的症狀很多,其症狀主要是從積病壞症演變而來,應當加以調理。
原文
疳氣亦然,詢其源則應其端,體其症則療其疾,是以丸散不良陳,疾病莫延久。
白話
疳氣也是這樣,追溯源頭就能找到頭緒,體會症狀就能治療疾病,因此丸散不嫌陳舊,疾病不會拖延長久。
原文
凡兒所受異疾,蓋由失之明察,苟或成人,往往抱癈篤之疾者有矣。
白話
凡是兒童得了怪異的疾病,大概是由於缺乏明確的診察,如果僥倖長大成人的,往往有得了頑固疾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