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議急驚風症候。上竄,反張,搐搦,口流痰涎,壯熱,並有之。
討論急驚風的症狀:眼睛上翻、身體向後反張、手足抽搐、口流痰涎、高燒,這些症狀同時出現。
原文
其或有視左視右者,有僵有仆(僵,仰也,屬陽;仆,覆也,屬陰),舉握指,有裏有外。醫分男女,定陰陽順逆之理。
其中有的眼睛向左或向右看,有的身體僵直(僵是仰躺,屬陽)或仆倒(仆是俯臥,屬陰),手指握拳時有向內或向外的區別。醫生根據男女來判斷陰陽順逆的道理。
原文
有左右引搐,連及腳手,身體顫動,初則搐搦俱作,久而搐住只搦,有急有緩,但只肩動口瘛瘲。瘛瘲者,候之輕也,搐則盛也,搦又重也。反張,牙關緊急,喉中有涎,即是驚風候。
有的向左或向右牽引抽搐,連帶手腳身體顫動,剛開始時抽搐和掣動同時發生,時間久了抽搐停止只剩下掣動,有急促也有緩慢,只見到肩膀抖動和口角肌肉抽動。瘛瘲是較輕的症狀,抽搐是較重的,掣動又更重。身體向後反張、牙關緊閉、喉中有痰涎,這就是驚風的症候。
原文
如牙關不緊,口無痰涎,只反張搐搦上竄者,未可便作驚風候。
如果牙關不緊,口中沒有痰涎,只有身體反張、抽搐、眼睛上翻的症狀,不能馬上判定為驚風症候。
原文
蓋夾驚夾食,傷寒疹豆,或三焦蘊熱,五臟不宣,流入經絡,熱在筋脈,亦作搐搦。錢氏云:搐有真假,不言病也。
因為夾雜驚嚇與飲食積滯、傷寒或痘疹,或是三焦積熱、五臟氣機不通暢,熱邪流入經絡,停留在筋脈中,也會引起抽搐。錢氏說:抽搐有真假之分,不單純是某一種病症。
前面所說急驚風要衡量其程度,是指根據熱邪的輕重來給予瀉下的治療。
原文
議急驚若是正候,氣粗延潮,其症候猛緊,不只徐徐而來,搐即急促,唇口肩眼,眨引連並。俗諺云:急驚驚爺娘,慢驚驚樂王。然雖是說治之有法,輕重調理。
討論急驚風如果是典型症候,會出現呼吸粗重、痰涎上湧,症狀來勢猛烈緊急,不是慢慢發作的,抽搐急促,嘴唇、口角、肩膀、眼睛都牽動眨動接連出現。俗話說:急驚風嚇壞父母,慢驚風驚動醫王。雖然是說治療有方法,要根據輕重來調理。
原文
議急驚先當定搐。搐由風也,風由熱也,搐既已作,方可下熱退驚。
討論急驚風應先止住抽搐。抽搐源於風,風源於熱,抽搐已經發生之後,才可以瀉熱退驚。
原文
熱若不退,驚亦不散不移,其時搐搦又作,所謂過街候,乃是醫家不明,才見搐定,便言安樂。
熱如果不退,驚氣也不會消散或轉移,到時候抽搐又會發作,這就是所謂的「過街候」,是因為醫家不明白,剛看到抽搐停止,就說已經安穩了。
原文
僕謂急驚風難治有三:只有初驚時,其風癇發作,斟酌輕重,云風定搐隨而愈之,斯恐庸醫或常人熱見,妄便下之,既下了,諸症猶存者,一難治也。
我認為急驚風難治有三種情況:只有在剛開始驚風時,風癇發作,要仔細考慮輕重,認為風定了抽搐就會隨之而愈,但恐怕庸醫或一般人看到發熱,胡亂就使用瀉下法,已經瀉下之後,各種症狀仍然存在的,這是第一種難治。
原文
又其兒正搐,親人一向執捉,不令渠搐,且風癇不得縱恣,逆入經絡,藥力不及,雖病減瘧,根在血脈,或注經絡,二難治也。又兒患候有順有逆,順即易理,逆即難療。
又如果小孩正在抽搐,親人一直用力抓住他不讓他抽動,導致風癇不能正常發洩,反而逆入經絡,藥力達不到,雖然病情好像減輕了,但病根留在血脈,或注入經絡,這是第二種難治。另外小孩病況有順有逆,順的容易調理,逆的難以治療。
原文
惟恐病延既久,不得良餌,症候傳變,越去元由,而作它症者,三難治也。
只擔心病程拖延太久,得不到好的藥物,症候傳變,偏離原本的病因,而演變成其他病症,這是第三種難治。
原文
議治急驚風候。用藥非謂難也,專至審察病候,循其法度,不荒不佞,次第下藥,無不愈之理。
討論治療急驚風症候。用藥並不難,關鍵在於仔細審察病情,遵循治療法則,不慌亂不隨意,按順序用藥,沒有不痊癒的道理。
大多是病家驚慌失措,不尋求好醫生,反而聽信鄉野庸俗淺薄之人的話。
原文
病候延久,不無傳變,傳即症重,變即候惡,凡經二三乎醫藥不效,兒受困苦,無能安樂。
病情拖延久了,難免會傳變,傳變後症狀加重,症候惡化,凡是經過兩三位醫生用藥無效,小孩就會遭受痛苦,無法安康。
原文
士夫之家,收方錄症,一日兒病,症候危惡緊急,臨時以何方對治?
士大夫家庭,收藏藥方記錄症狀,一旦小孩生病,症候危急嚴重,臨時用什麼藥方來應對治療呢?
原文
告急無門,眾口嗸嗸,皆言有藥,不明端的,一向攻擊,信乎見識淺陋,擔負不起。
求助無門,眾人紛紛議論都說有藥,但不知道確切的方法,胡亂攻治,實在是見識淺薄,擔當不起責任。
原文
有乎得失,用藥不及,則無妨事,可以療理,若也大過,即時害生。
用藥有得有失,如果用藥不足,還不至於有危險,還可以治療;如果藥力太過,就會立刻傷害生命。
原文
議療嬰孩。豈可以藥有懼?技之大過或不及,由尚不可,況越症候,乃為枉冤。
討論治療嬰幼兒。怎能因為藥物而有所畏懼?醫術太過或不及本來就不行,何況超出病情範圍,更是冤枉。
原文
兒童雖分長幼,有患臟腑昏令怯弱,易冷易熱,易虛易實,若攻之相重,其不任彼藥,孰言疾不瘳,反為它害,曷不謹歟?
兒童雖然有大小之分,但患病時臟腑功能昏亂怯弱,容易受寒也容易受熱,容易虛也容易實,如果攻伐太過,身體承受不住那些藥物,誰說疾病不會好,反而造成其他傷害,為何不謹慎呢?
原文
今者議急慢驚風及慢脾風方藥,即是老漢指準,應備緩急,至要克效之者,待更軼可否之理。
現在討論急慢驚風及慢脾風的方藥,是我這個老人確定的標準,以備緊急之用,最重要的是能取得療效,還要等待進一步探討是否可行的道理。
原文
議患驚風、痰、熱、癇、痙、痓、癲。此八種候,惟痓與痓少有識者,類同驚風發作之狀。
討論驚風、痰、熱、癇、痙、痓、癲這八種症候,其中痓和痙很少有人能辨識,它們的症狀類似驚風發作的情況。
原文
痓,腳手冰冷;痙,舉身僵仆;癇、癲不殊,目瞪流涎,手足搐搦。十歲以下。常作驚風。即謂之癇。至十歲以上。所發則曰癲。
痓的症狀是手腳冰冷;痙是全身僵硬仆倒;癇和癲沒有差別,都是兩眼瞪視、流口水、手足抽搐。十歲以下常發作的驚風稱為「癇」,到十歲以上發作則稱為「癲」。
原文
議驚風痰熱。已論在前。且驚與風。其痰與熱。各自有本。症候受病。急風為疾。四者並聚。有驚有風。有痰有熱。或因驚而有風。生痰作熱。或有熱而作驚。成風生痰。或積痰而發熱。熱盛生驚變風。或久有風候痰涎。常有因驚而發熱。調理嬰孩童稚。四者形症。一不可有。善明脈醫。上於暴作者。亦當知之。理驚截風。退熱化痰。久盛二者。醫風散熱。療痰鎮驚。四症相須。藥宜並理。古人處方。亦合此意。然學醫者。不可不究其源。遠若見候。將作尋常。用方輕忽。病無少安。症傳它候。不逆且惡。禍不旋踵。
討論驚風痰熱。前面已經論述過了。驚與風、痰與熱各自有根源。症候感受疾病,急風是急病。這四種同時聚集,有驚有風,有痰有熱。有的是因驚而產生風,進而生痰作熱;有的是因熱而作驚,進而成風生痰;有的是積聚痰飲而發熱,熱盛生驚而轉變為風;有的是長期有風候痰涎,常常因驚而發熱。調理嬰幼兒,這四種形症一種都不能有。善於明白脈象的醫生,對於突然發作的情況也應當知道。理驚、截風、退熱、化痰。如果病程長且嚴重,則要醫風散熱、療痰鎮驚。四種症候互相依存,用藥應一併處理。古人處方也符合這個意思。然而學醫的人不可不探究其根源。如果看到症候,當作普通情況,用藥輕忽,病情不會有一點好轉,症候傳變為其他病況,不僅不能好轉還會惡化,災禍馬上就到。
原文
議嬰孩急驚風候。便須先審察四症。四症之中。而作八候。八候者。一搐。二搦。三掣。四顫。五反。六引。七竄。八視。一搐者。臂肘搐縮。二搦者。十指開合。搦之不已。即成握拳。男子看大拇指。其指握在外為順。在裏為逆。女子反看之。三掣者。有膊搐掣。或連身跳起。四顫者。或手或腳。或頭或身。四體顫動。五反者。身首反張。六引者。以手有如挽弓狀。男左手直有曲為順。右直左曲為逆。女子反看之。七竄者。眼上竄覷高。男子上竄為順。下竄為逆。女子反看之。八視者。男子斜目視左為順。視右為逆。女子反看之。既有四症八候。次第隨生。若只去得驚風。且痰熱不散。未可言安。痰與熱聚。將來必致癇疾。所治之治,其痰與熱須察之,可下即下。
討論嬰幼兒急驚風症候。必須先審察四種症(驚、風、痰、熱)。在這四症之中,又產生八種候。八候是:一搐、二搦、三掣、四顫、五反、六引、七竄、八視。一搐:手臂肘部抽搐縮回。二搦:十指張開合攏,搦個不停就會握成拳頭。男子要看大拇指,手指握在外面為順,在裡面為逆;女子則相反。三掣:肩膀抽搐掣動,或連帶身體跳起。四顫:手或腳、頭或身體四肢顫動。五反:身體和頭部向後反張。六引:手像拉弓的姿勢,男子左手伸直、右手彎曲為順,右手伸直、左手彎曲為逆;女子相反。七竄:眼睛上翻看高處,男子上竄為順,下竄為逆;女子相反。八視:男子斜眼向左看為順,向右看為逆;女子相反。既然有四症八候,它們會依次產生。如果只去掉驚風,而痰熱不散,還不能說安穩。痰與熱積聚,將來必定導致癇疾。治療時必須審察痰與熱,可以瀉下的就瀉下。
原文
痰熱既下,驚風未盡消去,則病依前又有發作。所言四症相須,不可留一。
痰熱已經瀉下,但驚風還沒有完全消除,那麼病情仍然會像之前一樣再次發作。所說的四症互相依存,不可留下一種。
原文
若理得驚風已定,隨便下了痰熱,且驚風不復有作,此理至為妙也。
如果治療得當,驚風已經平定,隨後瀉下痰熱,而且驚風不再發作,這個道理非常精妙。
原文
議嬰孩有患在痰熱,未有驚風者,只可退熱化痰,不宜妄投驚風藥。何也?
討論嬰幼兒如果有痰熱的病症,還沒有驚風症狀時,只可以退熱化痰,不宜胡亂使用治療驚風的藥物。為什麼呢?
原文
驚風之藥,其味多寒涼,經絡本自無事,稍有攻擊,透其痰熱,入於經絡,卻成風痰之疾,搐搦致之。
因為驚風藥物的藥性大多寒涼,經絡本來沒有問題,稍微受到藥力的攻擊,就會把痰熱引入經絡,反而形成風痰的疾病,導致抽搐。
原文
議嬰孩五臟經絡虛,即生風。既虛,所受且驚,自然而有作。
討論嬰幼兒五臟經絡虛弱,就會生風。已經虛弱,又受到驚嚇,自然就會發作。
原文
驚風有作,八候次第而生,所謂兒童無病,不可與服攻擊所治之藥。
驚風一旦發作,八候依次產生,所以說兒童沒有病時,不可服用攻伐治療的藥物。
原文
議嬰孩有小大,有壯弱;驚風發作有淺深,但輕重。大者加分劑,重者多與服數,乃合其理。
討論嬰幼兒有大小、強弱之分;驚風發作有淺深輕重之別。年齡大的增加藥量,病情重的增加服藥次數,這才符合治療原則。
原文
議嬰孩聞響即掣跳者,乃肝肺不足,魂魄不穩,故神有不安。
討論嬰幼兒聽到聲響就抽搐跳動的,這是因為肝肺功能不足,魂魄不穩定,所以精神不安寧。
這種聽到聲響就抽搐跳動的,並不是驚風,用犀角地黃丸主治。
原文
又兒心氣虛怯,神不安定,連並掣跳者,宜與四君子湯加辰砂。脾胃氣壯,神魂俱清,自然不恐。
另外小孩心氣虛弱膽怯,精神不安定,連續抽搐跳動的,適合用四君子湯加辰砂。脾胃之氣強壯,神魂清明,自然就不會恐懼。
原文
議嬰孩欲發驚風候,先神不定,顧左復右,覷上及下,或已定其晴,凝其神,恍恍惚惚,怕物懼人,不若常日嬉戲者,急當療之。如有熱,先退熱;有驚,散驚。
討論嬰幼兒將要發作驚風症候時,會先出現精神不安定,左顧右盼,上看下看,或者眼睛呆滯、神情凝聚,恍恍惚惚,怕東西怕人,不像平時那樣嬉戲玩耍,應趕快治療。如果有熱,先退熱;有驚,就散驚。
原文
熱退不生痰,驚散不作風,良久自然安定,神情和悅,氣脈舒暢。
熱退了就不會生痰,驚散了就不會生風,過一段時間自然就會安定,神情和悅,氣脈舒暢。
原文
若待風變而理驚,痰盛而退熱,事由至緩,不若四症俱全,由可治療。
如果等到風已變生才來理驚,痰已旺盛才來退熱,事情就太遲緩了,不如在四症俱全的時候,還是可以治療。
原文
議嬰孩急驚風發搐,手足不可熱捉,及以手用力灸之,即傷經絡。經絡既傷,亦無所益,則廢肢害體。
討論嬰幼兒急驚風發作抽搐時,不可用力抓住手足,也不可用手用力按壓,這樣會損傷經絡。經絡已經受傷,也沒有好處,反而會導致肢體殘廢,傷害身體。
原文
議醫急驚風候,有大有小,有輕有重,有順有逆,有偏有正,詳審久暴,只第進藥。
討論醫治急驚風症候,有大人小孩之分,有輕重之別,有順逆之異,有偏正之差,要詳細審察病程長短和發病急暴,按部就班地用藥。
而且病家沒有不驚慌恐懼的,醫家必須鎮定自若,不要自己昏亂迷惑。
原文
議急驚即曰用醫,其驚氣和平,方可調理。若以急驚之謂調理,事致緩也。慢醫准此消息。
討論急驚風既然已經請醫治療,要等到驚氣平穩之後,才可以進行調理。如果以為急驚風也像慢驚風那樣調理,事情就會延誤。治療慢驚風也參照這個原則來斟酌。
原文
議醫急驚,初用藥在我,則我醫症候,遵法度,參傳變,審緩緊治之。
討論醫治急驚風,一開始用藥由我決定,那麼我根據症候,遵循治療法則,參考傳變情況,審察緩急來治療。
原文
切不可信病家及左右人,說其所欲,稍順人情,有乎得失?主治在我,豈可妄信?致之荒繆,罪累誰耶?
切不可聽信病家及周圍的人,順從他們的想法,稍微遷就人情,就會有得失?主治在我,怎麼可以胡亂聽信?導致治療荒謬,罪過要歸咎於誰呢?
原文
議急驚初無痰而復痰盛,初有搐而復不搐者,此症所傳候之至盛,人少知之。
討論急驚風初期沒有痰而後來痰多,初期有抽搐而後來不抽搐,這是症候傳變到了極重的階段,很少有人知道。
原文
蓋由初醫縱恣,病家不謹,經三五家用藥,或庸士所見不同,有太過不及之害,如此曷不謹歟?
這大概是因為最初醫家隨意用藥,病家不謹慎,經過三五個醫生用藥,或者庸醫見解不同,造成太過或不及的傷害,像這樣怎能不謹慎呢?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