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幼口議

小兒傷寒正受夾驚夾食

小兒傷寒正受夾驚夾食

小兒傷寒正受夾驚夾食14
原文
議曰:正受傷寒,所由感受邪,冒冷脫著,傷於腠理,輕即傷風,重即壯熱頭痛,鼻塞流涕,斯乃正傷寒候。
白話
議論說:正當受到傷寒,是因為感受邪氣,冒著寒冷或衣物增減不當,傷及肌膚紋理,輕微的就會傷風,嚴重的就會高燒頭痛,鼻塞流鼻涕,這就是正傷寒的證候。
原文
又有傷風、傷著、傷冷、傷濕,皆能作熱困乏,但不咳嗽。
白話
又有傷風、傷寒、傷冷、傷濕,都能引起發熱和困倦乏力,但不會咳嗽。
原文
又有夾驚,因驚之時而又傷寒,故云夾驚傷寒。又有因食之時而感受寒邪,故曰夾食。
白話
又有夾驚證,是因為驚嚇的時候又受了傷寒,所以稱為夾驚傷寒。又有因為進食的時候感受寒邪,所以稱為夾食。
原文
大抵傷寒或有他症似積之類,切不可妄下,若下之太早,表裏俱虛,雖以調理,謂之壞症。
白話
大體上傷寒如果有其他類似積滞的症狀,絕對不可隨意用下法,如果攻下太早,表裏都會虛損,即使再加以調理,也會變成壞症。
原文
大人壞症,由尚可藥,小兒壞症,救療無門,哀哉!
白話
大人的壞症,或許還能用藥治療,小兒的壞症,卻無法救治,實在可悲啊!
原文
凡傷寒有驚候,亦不可下驚藥餌,是夾驚症亦不可用驚藥。
白話
凡是傷寒有驚厥證候的,也不可以用治驚的藥物,這是說夾驚症也不可用治驚的藥物。
原文
幼幼傷寒,只可表解,雖曰用表,不可令兒汗出,如王氏杜薄荷散、和劑方人參羌活散之類。
白話
幼兒的傷寒,只能用解表的方法,雖然說要用解表法,但不可讓孩子出汗,例如王氏杜薄荷散、和劑方人參羌活散之類的方劑。
原文
名熱在裏,譫語鄭聲,於症當下者,只用散末藥,七寶洗心散、四順飲之類,不可用以丸子,或以取積藥下之,其熱不去,反成無辜。夾食者,於理用下,宜紫霜。
白話
所謂熱在裏,出現譫語鄭聲,證候應當攻下的,只用散末藥,例如七寶洗心散、四順飲之類,不可製成丸藥,或者用消積藥攻下,那樣的話熱邪不能去除,反而會造成其他問題。夾食的,按照道理應當攻下,適宜用紫霜丸。
原文
凡下之,量其虛實而用,須究門先傷寒後夾食,或先夾食後傷寒。
白話
凡是攻下的方法,要根據虛實情況來使用,必須弄清楚是先傷寒後夾食,還是先夾食後傷寒。
原文
然傷寒夾食,乃在於食時之間,惟母覺知其先後,多是不覺。
白話
然而傷寒夾食,往往是在進食的時候發生,只有母親能察覺前後順序,但多數情況下是不自知的。
原文
若知其理,以後受者而先調理,既不明其先後,即可表解以候裏症,有者方可與下,尤為善也。且下與表,二理不可並發,有乎得失。
白話
如果知道這個道理,就以後受的邪氣為主先進行調理,既然不清楚先後順序,就可以先用解表法,等待裏症出現,有裏症的才能攻下,這樣才是最好的。而且下法與表法,這兩種治法不可同時並用,否則就會有得失。
原文
旦如家寶有云:三日前在表,三日後在裏,斯乃大概。約而言之,恐後人傳之不當,及為其害。
白話
然而譬如《家寶》中說:三日以前病在表,三日以后病在裏,這只是大致的說法。簡略地這樣說,恐怕後人傳授不當,反而造成危害。
原文
凡傷寒在表即解,在裏即下,不可以日限為拘。其或有在表裏之間,亦宜和解。又不愈,小柴胡湯治之。又不愈,候傳裏下為良。
白話
凡是傷寒,病在表就解表,病在裏就攻下,不可拘泥於天數限制。如果有病在表裏之間的,也適宜用和解法。如果不好,就用小柴胡湯治療。如果還不好,就等病傳到裏證再攻下才是好的。
原文
(大者譫語,小即煩啼。)切不可意急取愈,宜在用心明究表裏。若也審察妄恣,用藥不當,吁哉!
白話
(大的孩子會譫語,小的孩子就會煩躁哭鬧。)千萬不可過於急切地想要治癒,應當用心明察表裏。如果審查不清楚而妄自行動,用藥不當,那就可悲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