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原夫胚胎血氣,本自調順,既成胎孕,有失將護,致使胎氣不安,轉動不常,冒觸根本,初生幼幼,邪正相干,易得其病。
原本胚胎的血氣,本來是調和順暢的,但形成胎孕之後,如果失去調養保護,就會導致胎氣不安,胎動不正常,觸動了根本,剛出生的嬰兒,正氣與邪氣互相干擾,容易得到疾病。
原文
今述一十五篇,概而舉之,欲使智者察其已身所受輕重,所發逆順,調治可否,鞠育持令產婦,以正其神,養其血,和其氣,使乳汁溫平,兒得調順,雖有疾作,而自安平過半矣。
現在陳述十五篇,概括地列舉出來,想要讓有智慧的人觀察自己身體所受病情的輕重,發作的順逆,調整治療是否可行,養育扶持產婦,來安定她的精神,養護她的血液,調和她的氣,使乳汁溫和平穩,嬰兒得以調養順暢,即使有疾病發生,自然安好康復的機會也超過一半了。
原文
重則減之為輕,輕則去疾之容易,勿謂輕之為重,重則候變而作禍矣。於戲!
病情重的可以減輕為輕,病情輕的則容易去除疾病,不要認為輕的疾病會變成重的,如果變重了,就會等候病情轉變而釀成禍患了。唉呀!
原文
萬物之中,所尊貴者惟人,肖天地生成之道,故難值其安靜,猶體頤淳和之脈,把純素渾樸之懷,合清湛之淵源,納運成之臟腑。嗟乎!
萬物之中,所尊貴的只有人,效法天地生成的法則,所以難以保持安靜,如同身體調養淳和的血脈,懷抱純素渾樸的心懷,融合清澈深遠的根源,接納運行而成的臟腑。可嘆啊!
原文
受胎無益於形,有傷加之以藥,誠在出不得已而致之。
懷孕對形體沒有益處,如果有損傷再加上藥物,實在是出於不得已而導致的。
原文
若在胎內失調,初生宜其和益,若在初生失理,則於襁褓之間而療之,順平而愈。
如果在胎內失調,剛出生時應該調和補益;如果在剛出生時失於調理,就在嬰兒時期治療它,順應調理就能痊癒。
原文
若也受之,變蒸數足,其所患猶未除散,遂成宿疾,終身之咎也。
如果承受了這種情況,變蒸的次數足夠了,但所患的疾病還沒有消除散去,於是就成為宿疾,成為終身的過失啊。
原文
其兒所受胎氣,不足為患,非傷肢害體者,並可與整,使其平復,獲幸之甚,良工盡心,斯為妙矣。
那個嬰兒所受的胎氣,不足以成為禍患,只要不是損傷肢體、傷害身體的,都可以給予整治,使他恢復健康,這是極大的幸運,良醫盡心盡力,這就稱得上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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