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幼新編

凡例

凡例

凡例9
原文
一小兒急病,臨時考方,有若當局者迷,常有不及治之患。
白話
小兒的急性疾病,臨時才來查考藥方,就像當局者迷一樣,常常有來不及醫治的憂患。
原文
迨其病未發,宜熟覽此一通,使心目瞭然於諸證,而預備緊入之材,然後庶可趁其證情之未危而治之也。
白話
趁著疾病還沒有發作,應該熟讀這一份資料,讓心中對各種證候都清楚明白,並且預先準備好緊急需要的藥材,這樣或許就能趁著病情還沒有危急的時候加以治療。
原文
一小兒急病皆入重材,鄉鄙貧家,卒難覓用,終未免束手待盡,非所以濟夭之意也。
白話
小兒的急性疾病都需要用到珍貴的藥材,鄉下貧窮的家庭,一時之間很難找到使用,最終難免束手無策、坐以待斃,這不符合救濟夭亡的本意。
原文
今者諸方湯散丸中,擇其妙緊之劑,減其難得之材,而另加鄉產之性相近者,更為制方。雖涉僭越,而庶可為活命之一助焉。
白話
如今從各種湯劑、散劑、丸劑的藥方中,選出精妙緊要的方劑,減少其中難以取得的藥材,另外加入鄉間出產而藥性相近的藥材,重新制定藥方。雖然涉及越權之嫌,但或許可以作為救治生命的一種幫助。
原文
一古人治病,用意不同,立方甚煩,猝當危急之證,未及精擇其當劑,雜施諸方,使標本失次,經緯錯亂,或救或不救,寧不懼哉!
白話
古人治病,用意各不相同,制定的藥方非常繁雜,突然遇到危急的證候,來不及精確選擇適當的方劑,胡亂使用各種藥方,導致標本次序錯亂,經緯混淆,有的能救活,有的救不活,難道不令人畏懼嗎!
原文
小兒之病,不過曰驚、熱、風、痰而已,制方雖殊,而所入之材,大同小異。
白話
小兒的疾病,不外乎是驚、熱、風、痰這幾種而已,制定的藥方雖然不同,但所使用的藥材,大致相同而小有差異。
原文
故敢以管見,刪其峻毒之材,取其和平之味,合為通治之劑。
白話
所以我敢憑藉自己淺陋的見解,刪除其中藥性峻烈有毒的藥材,選取藥性平和的味道,合併成為通用的治療方劑。
原文
而如有別訂可以兼治者,則別書加減法;若不可兼治,則別立一、二方,以為便考之地爾。
白話
而如果有另外制定可以兼治其他情況的,就另外寫出加減的方法;如果不能兼治,就另外設立一、二個藥方,作為方便查考之用罷了。
原文
一湯劑分錢太過,一、二歲兒,則一帖分五、六次飲之;五、六歲兒,則分二、三次飲之,酌量用之可也。
白話
湯劑的劑量如果分得太過,一、二歲的幼兒,就將一帖藥分成五、六次服用;五、六歲的兒童,就分成二、三次服用,可以斟酌情況來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