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科醒

里論第四

里論第四

里論第四1
原文
凡治小兒里症。亦惟宜忌二字而已。要在辨之明而見之確耳。夫小兒元氣無多。臟腑脆嫩。若夫當下而不下。則津液消爛。所謂急下以救胃中津液是也。不當下而下。則裡氣受傷。邪反乘虛內陷。其禍更甚。今將宜忌諸形症。辨晰於左。如稟氣素實。汗不解。發熱譫語。舌苔黃厚。渴而引飲。大便秘。小便赤。腹滿拒按。手足心熱。脈沉而實此為陽邪入里。宜下之。雖二三日。若見上項諸症。亦宜下之。如調胃承氣湯。四順清涼飲之類。少少與之。貴在與病相值。恐多下亡陰也。不可拘於庸醫下不厭遲之說。謬稱穩當。必待至七日之後始下也。如太陽證。表未罷。脈浮大惡寒者。此邪在表。雖十餘日。亦不宜下。嘔多者不可下。太陽陽明合病。喘而胸滿者。不可下。惡水者。不可下。稟賦虛者。不可下。逆厥者。不可下。仲景先生云。日數雖多。但有表證而脈浮者。猶宜發汗。日數雖少。若有里證而脈沉者。即宜下之。此不可不知也。此外有因氣虛陽脫而譫語者。乃大虛之症。當用參附之劑。不得認為實症。而誤下之也。慎之慎之。至於傷食停積。小兒雖間亦有之。然皆必由脾虛不運而致。經所謂邪之所湊。其氣必虛者是矣。每見庸醫肆行克伐。或遇表證。亦云有里。以致小兒外邪未解。裡氣已傷。往往變症蜂起而不可救。受此害者。不知凡幾。殊堪痛恨。曾不知下者。下其邪耳。非飲食積滯之謂也。世人陰受此害者比比矣。故特表而出之。兼詳實論。
白話
凡是治療小兒的裡證,也不過就是「宜」與「忌」兩個字罷了。關鍵在於辨別清楚、觀察準確。小兒的元氣不多,臟腑脆弱嬌嫩。如果應當攻下卻不攻下,就會導致津液耗損枯竭,這就是所謂的「急下以救胃中津液」。如果不應當攻下卻攻下,就會使裡氣受傷,病邪反而趁虛內陷,造成的禍害更加嚴重。現在將適宜與禁忌的各種症狀,辨別分析如下:如果小兒體質向來強壯,出汗後病仍不解,發熱、胡言亂語,舌苔黃厚,口渴想喝水,大便祕結,小便赤紅,腹部脹滿拒絕按壓,手足心發熱,脈象沉而有力,這是陽邪侵入裡證,應當用攻下法。即使只有兩三天,如果出現上述症狀,也應當攻下,例如調胃承氣湯、四順清涼飲之類的方劑,少量給予。重要的是用藥要與病情相符合,恐怕攻下過多會損耗陰液。不可拘泥於庸醫所說「下不厭遲」的論調,錯誤地認為這樣穩妥,一定要等到七天之後才攻下。如果是太陽證,表證還沒有解除,脈象浮大、怕冷,這是病邪在表,即使超過十幾天,也不適宜攻下。嘔吐多的,不可攻下。太陽與陽明合病,氣喘而胸悶的,不可攻下。討厭喝水的,不可攻下。體質虛弱的,不可攻下。四肢逆冷的,不可攻下。張仲景先生說:「病程雖然長,但只要還有表證且脈象浮的,仍然適合發汗;病程雖然短,但如果有裡證且脈象沉的,就應當攻下。」這是不可不知道的。此外,有因為氣虛陽脫而胡言亂語的,這是極度虛弱的病症,應當使用人參、附子之類的藥物,不能認為是實證而錯誤地攻下,一定要謹慎再謹慎。至於飲食積滯,小兒雖然偶爾也會有,但都必然是因為脾虛不能運化所導致的,正如《內經》所說:「邪氣所聚集的地方,其正氣必定是虛弱的。」常常見到庸醫胡亂使用攻伐的藥物,或者遇到表證,也說有裡證,以致小兒外邪沒有解除,裡氣已經受傷,往往變證叢生而無法救治。受到這種傷害的,不知道有多少,實在令人痛恨。他們竟然不知道,攻下是攻下病邪罷了,並不是指飲食積滯。世人在不知不覺中受到這種傷害的比比皆是,所以特別提出來說明,並且詳細地論述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