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科鐵鏡

凡例

凡例

凡例14
原文
凡治嬰兒病。不望顏色。不審苗竅。故病不應藥。是書惟以望顏色。審苗竅六字。為大主腦。
白話
大凡治療嬰兒疾病,不能只看臉色表情,不去審察苗竅,所以疾病不能對症用藥。這本書只以「望顏色、審苗竅」六個字,作為主要的指導原則。
原文
凡症俱有顏色可望。苗竅可審。獨驚癇痓三症。顏色苗竅。俱非本來。無處拿提。是書洞決死生。俱屬先君從百千嬰兒中偵探出來的。辨明形狀。俱屬先君從百千嬰兒中體認出來的。治法藥味。俱屬先君從百千嬰兒中嘗試出來的。故是書於此三症。則冠以初。明有自也。
白話
大凡病症都有臉色可以觀看,都有苗竅可以審察。唯獨驚癇、痙攣三種病症,臉色和苗竅都不是本來的樣子,無處著手。這本書洞悉判斷死生,都是先父從千百個嬰兒中偵探得來的。辨明形狀,都是先父從千百個嬰兒中體會認識得來的。治療方法和藥物,都是先父從千百個嬰兒中嘗試得來的。所以這本書在這三種病症前,都冠以「初」字,表明有所由來。
原文
凡前輩圖繪各穴。俱任意栽插。鮮不差謬。是書圖穴。由兩代考索。毫不舛錯。
白話
大凡前輩繪製的各穴位圖,都是任意插圖,很少沒有錯誤的。這本書的穴位圖,經過兩代考證探究,絲毫沒有差錯。
原文
凡症所載推拿者。俱屬必效。不準者。如老漢扳罾猿猴摘果之類。盡行刪汰。
白話
大凡病症所記載的推拿方法,都是確實有效的。那些不準確的,比如老漢扳罾、猿猴摘果之類的,全部刪除淘汰。
原文
凡症推三關。必須少推腑上以應之。推六腑。必須少推三關以應之。防補瀉太過。凡症屬。載明燈火艾灸。俱起死回生秘法。
白話
大凡病症推三關,必須稍微推腑上穴來配合。推六腑,必須稍微推三關穴來配合,防止補瀉太過。凡是病症標明燈火艾灸的,都是起死回生的秘法。
原文
凡症下無湯散名。只有藥味者。俱卓溪自立方。歷驗始載。
白話
大凡病症下沒有湯藥散劑名稱,只有藥味的,都是卓溪自創的方子,經過屢次驗證才記載下來。
原文
凡有夏禹鑄曰。其中多出己見。發明至理。亦從治效過立說。凡症立說引喻。俱屬疑團。不譬不明。凡症後間附效案。系症有疑難。傳以較核。
白話
大凡有夏禹鑄所說的地方,其中多是出於自己的見解,闡明深奧的道理,也是從治療有效的經驗中立的學說。凡是病症立說時引用的比喻,都是屬於疑難問題,不比喻就無法說明清楚。凡是病症後間或附有驗案,是因為病症有疑難之處,傳播出來以便核對校正。
原文
凡症初起不用丸散。因各臟病有輕重。臨症用劑。必有加減。如丸散藥味分兩已定。倘內有一二味與症不宜者。抽不出來。模糊投入。反生別病。予於暫症。必不肯用。若用丸散。殊是症屬一家。
白話
大凡病症初起時不用丸散,因為各臟腑病有輕有重,臨症用藥必須有加減。如果丸散的藥味分量已經固定,萬一有一兩味與病症不合,也無法剔除,模糊地用下去,反而生出別的病。我對於暫時的病症,一定不肯用丸散。如果要用丸散,確實病症要屬於同一類才行。
原文
凡口諦。有古人舊諦。有卓溪新諦。新諦上。注卓溪二字。
白話
大凡口諦,有古人原有的舊口諦,有卓溪新創的口諦。新口諦上方,標注「卓溪」二字。
原文
凡字句用夾圈者。是大主腦。用尖圈者。是認法。用單圈者是緊要。
白話
大凡字句用夾圈標記的,是主要的要點。用尖圈標記的,是辨認的方法。用單圈標記的,是緊要之處。
原文
一、 熱瘧認法。乃卓溪生平第一著得意處。自分亦能上繩父武。出以傳世。更當研究。
白話
一、熱瘧的辨認方法,是卓溪生平第一個最得意的地方。自己認為也能繼承父業,拿出來傳授給世人,還應當繼續研究。
原文
一、痲症。大小方脈書獨不齒及。多因症屬至輕。邇來痲症為患最重。余每臨症。只從脾肺兩臟看虛實。肺臟大腸探根苗。於中創出治法。一劑必效。用以傳世。此乃發造物未發之秘。補先輩不足之書。
白話
一、痲症。大小方脈的醫書偏偏沒有談及,多半因為病症屬於很輕微。但近來痲症為害最重。我每次臨症,只從脾肺兩臟看虛實,從肺臟大腸探查根源,從中創出治法,一劑必定有效,拿來傳授世人。這是發掘造物者未曾發掘的秘奧,補上前輩不足的書籍。
原文
凡推拿。古人以之代藥。後人竟以推拿為兒戲。並不知推應何經。拿應何臟。所代何藥。
白話
大凡推拿,古代的人用它來代替藥物。後來的人竟然把推拿當作兒戲,並不知道推應在哪條經絡,拿應在哪些臟腑,代替什麼藥物。
原文
以致輕症加重。重予速死。予特載出某推當某藥。某拿抵某味。使人曉得用推拿。便是用藥味。藥味既不可誤投。推拿又何可亂用。
白話
以致輕症加重,重症導致快速死亡。我特別記載說明某種推法相當於某種藥物,某種拿法相當於某種藥味,使大家知道用推拿,就是用藥味。藥味既然不可以錯誤使用,推拿又怎麼可以亂用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