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科概論

不經醫對病服藥之誤論

不經醫對病服藥之誤論

不經醫對病服藥之誤論25
原文
小兒氣血未充實,一生盛衰之基,全在幼時,為其父母者,若不經心護持,大則夭亡,小則遺害終身,此飲食之宜調,而藥餌尤當慎也。
白話
小孩子的氣血尚未充實完整,一生的興盛與衰弱的基礎,完全取決於幼年時期。作為他們的父母,如果不用心照顧保護,嚴重的話會夭折死亡,輕微的話也會遺留危害於終身。飲食應當調和,而藥物更是應當謹慎對待。
原文
今世之為人父母者,一見小兒有病,亦知著急。
白話
現在世間身為人父母的人,一旦看見小孩子有病,也知道著急。
原文
但吝惜財物,不為延醫療治,到藥肆述病狀以市藥,與兒服食以望愈病。
白話
但卻吝惜錢財,不願意請醫生診治,跑到藥鋪述說病情來買藥,給孩子服用希望能治好病。
原文
或無醫藥常識,不知生理,妄作聰明,僅據俗傳之丹方,對症與兒服藥。如此之治療疾病,焉能得到圓滿的結果呢?
白話
或者沒有醫藥常識,不知道生理機能,自作聰明,只根據民間流傳的偏方,對照症狀就給孩子服藥。像這樣治療疾病,怎麼能得到圓滿的結果呢?
原文
況病有內傷外感之不同,虛實寒熱之各異,今欲執一種之丹藥,治複雜不同之病症,凡稍有識者,必知其不能去病,而反添病也。
白話
何況疾病有內傷外感的不同,有虛證實證、寒證熱證的各種差異。現在想要用一種丹藥,來治療複雜不同的病症,凡是稍有知識的人,必然知道這不能祛病,反而會增添疾病。
原文
夫有是病,而用是藥,則病受之;無是病,而用是藥,則元氣受之。小兒之元氣薄弱,抵抗的力量能有幾何?
白話
有這樣的病,而用這樣的藥,那麼病就承受它;沒有這樣的病,而用這樣的藥,那麼元氣就承受它。小孩子的元氣薄弱,能有多少抵抗的力量呢?
原文
無因受斯損傷,而變生不測,為父母者雖知悔恨,亦何補於事實也。
白話
無緣無故受到這種損傷,因而發生難以預料的變故。作為父母的人雖然知道後悔怨恨,但對事實又有什麼補救呢。
原文
茲舉數條不經醫治,自行與兒服藥之謬誤於下,使為父母者知所戒懼,於不知不覺中,保全小兒之生命,當不在少處也。
白話
現在列舉幾條不經醫生治療、自己給孩子服藥的錯誤如下,使為人父母的人知道警惕畏懼,在不知不覺中保全小孩的生命,應當不在少數啊。
原文
常見有愛子者,因其黃瘦,無以為憂,輒以肥兒丸、保和丸之類,使之常服。
白話
常見有疼愛子女的人,因為孩子面黃肌瘦,沒有什麼辦法擔憂,就用肥兒丸、保和丸之類的藥,讓孩子經常服用。
原文
不知肥兒丸中苦寒克消之品甚多,服久能敗元陽,能損胃氣,欲其兒肥也,適足以瘦兒:欲其保和者,適足以違和耳。
白話
不知道肥兒丸中苦寒克制消化的藥物很多,服用久了能敗壞元陽,能損傷胃氣。想要讓孩子肥壯,反而恰好使孩子更加消瘦;想要保平安的,反而恰好使孩子不和諧罷了。
原文
又如抱龍丸之類降痰清熱藥,亦不可輕服屢用。一富家之兒,每多痰飲,時或驚叫不安。
白話
又如抱龍丸之類的降痰清熱藥,也不能輕易服用、屢次使用。一個有錢人家的孩子,常常有痰飲積聚,有時驚叫不安。
原文
每遇兒有病,亦不論其何病,動以此丸一投而愈。
白話
每次遇到孩子有病,也不論是什麼病,動輒用這個丸藥一投就治好。
原文
彼時以為神丹,無此靈驗,連續與服數十次。及兒長也則一無所知,凝然一癡物而已。
白話
那時以為是神丹,沒有這麼靈驗的,連續給孩子服用數十次。等到孩子長大時卻什麼都不懂,呆然是一個癡呆的人罷了。
原文
豈非暗損元神,寒品藉香味藥入知覺神經 所致也。
白話
難道不是因為寒涼的藥物借助芳香藥物進入知覺神經,暗中損傷了元神的緣故嗎。
原文
又如市售之保赤散及救急散等藥,尤不可率爾與兒服用。
白話
又如市面上出售的保赤散及救急散等藥,尤其不能輕率地給孩子服用。
原文
該兩種藥均以巴豆霜為君,逐風降痰為佐,其性猛烈無比,服之在上可立吐,在下可立瀉。
白話
這兩種藥都是以巴豆霜為主藥,祛風降痰為輔助,藥性猛烈無比,服用後在上的可以立刻嘔吐,在下的可以立刻腹瀉。
原文
以之治兒停食痰積,偶一服之,去病甚快,尚無大害。若常服之,較前諸藥禍害尤甚。
白話
用來治療孩子積食痰積,偶爾服用一次,祛病很快,還沒有大害。如果經常服用,比前面那些藥物的禍害更加嚴重。
原文
至對於有外感及時令傳染之癍痧痘疹等溫病,更絕對的為禁劑。一經誤服,溫毒外感立即內陷,症成不救。
白話
至於對有外感以及季節傳染的斑疹痧症痘瘡等溫病,更是絕對的禁忌用藥。一旦誤服,溫毒外感立即內陷,症狀形成就無法救治。
原文
雖再服神丹,亦莫能使已內陷之外感溫毒,再行復出於外也。
白話
即使再服用神丹,也無法使已經內陷的外感溫毒,再度復發到體外了。
原文
蓋保赤散、救急散,治內傷症及急驚風,或痰火實症則可,用其慓悍攻下之力,以盪滌其病。
白話
因為保赤散、救急散,治療內傷症及急驚風,或者痰火實證就可以,用它們迅猛剽悍攻下的力量,來盪滌清除那疾病。
原文
若虛弱之症及慢驚風,脾腎均已虧極,何能再受任此猛烈性之藥品。尋見病未能去,而元氣先脫也。
白話
如果是虛弱之症及慢驚風,脾腎都已經虧損到了極點,怎麼能再承受這種猛烈性質的藥品呢。眼看著病未能祛除,而元氣先已脫失了。
原文
故小兒一經證明有病,為父母者須謹慎將事,萬不可稍有遷就,或吝惜醫金。
白話
所以小孩子一旦確實有病,為人父母的必須謹慎處理事務,萬萬不可稍微遷就,或者吝惜醫藥費用。
原文
必須延請名醫,對症治療,雖病型已至絕境,終於不能救治,亦自無愧於心。
白話
必須邀請名醫,對症治療,雖然病型已經到了絕境,終究不能救治,也自然沒有愧疚於心了。
原文
不然是庸愚之愛,以為是藥均可治病,不管何項疾病,胡亂與兒服之,焉能有良善的結果。
白話
不這樣做的話就是庸俗愚昧的愛,以為什麼藥都可以治病,不管什麼疾病,胡亂給孩子服用,怎麼能有良好的結果呢。
原文
小兒有病身體即已受傷,而復用藥伐之,是欲保之,反而害之也。
白話
小孩子有病身體就已經受傷,卻又用藥物去攻伐它,這是想保全他,反而是害了他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