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觀小兒病症。男觀左手右腳。女觀右手左腳。必察何經絡。得其症候。方知道推某筋。掐某處。久揉驗。總要先觀兒虛實。而手法推之數目。即一定之。一歲三百。不可拘也。
凡是觀察小兒的病症,男孩看左手和右腳,女孩看右手和左腳。一定要觀察是哪條經絡,掌握其病症表現,才能知道要推拿哪條筋、掐按哪個部位、長時間揉按哪個地方才有效。總之要先觀察小兒的虛實狀況,而手法的推拿次數,也就此確定下來。一歲的小兒推拿三百下,但不可拘泥於這個數字。
原文
(此二句所謂用法而不泥乎法也可證諸家某穴推若千數之謬)又要審定主穴。某病症。以某穴為主。則眾手該用者在前。而此主穴在後。多用工夫。從其重也。蓋穴有君臣。推有緩急。用數穴中有一穴為主者。而一穴君也。眾穴臣也。相為表裡而相濟者也。故赤子之病。有一視而愈者。亦有推數穴而不愈者。是不明於察形辨症之主穴也。有一穴而治數病者。有數穴而治一病者。有一手而拿兩穴者。有兩手而拿一穴者。有病輕而推數穴不愈者。有重病而推一二穴即愈者。總待人神明其源而精乎其極也。故云病輕一時松。病重費日功。若平日有慣者。病推畢後。必用總收手法。其病方永久不犯。用手法者慎思之。
(這兩句所說的,是運用方法而不拘泥於方法,可以證明各家對某個穴位推拿若干次數的說法是錯誤的。)又要審慎確定主穴。某種病症,以某個穴位為主,那麼其他該用的手法在前面,而這個主穴則在後面,多用工夫,因為它比較重要。大體來說,穴位有主次之分,推拿有緩急之別。使用數個穴位中,有一個是主穴,這一個穴位是君,其他穴位是臣,它們相互為表裡、互相輔助。所以嬰兒的疾病,有看一眼就痊癒的,也有推拿數個穴位卻不痊癒的,這是因為不明白觀察形色、辨別病症的主穴。有一個穴位能治療多種疾病的,也有多個穴位治療一種疾病的;有一隻手同時拿捏兩個穴位的,也有兩隻手拿捏一個穴位的;有病情輕微卻推拿數個穴位不痊癒的,也有病情嚴重而推拿一兩個穴位就痊癒的。總之,要等待醫者心神領悟其根本,並且精通到極致。所以說,病輕微時一時就能放鬆,病嚴重時就要耗費多日的功夫。如果平日有反覆發作的習慣,在推拿治病完畢後,一定要用總收手法,這個病才能長久不再復發。使用手法的人要慎重思考這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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