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《聖惠》論:嬰孩患疹痘、瘡子者,皆是積熱在於臟腑,蒸鬱熱毒散於四肢。小兒皮肉嫩弱,多成此疾。凡食乳嬰孩,湯藥不可與童兒同。同療則藥過劑,必有損也。蓋由飲啜熱乳在於臟腑,熱極方成此疾。腑熱生於細疹,臟熱生於痘瘡。若用湯藥,宜療於乳母也。
《聖惠方》論述:嬰幼兒患疹痘、瘡子,都是因為體內臟腑積聚熱邪,鬱蒸的熱毒散佈到四肢。小兒皮膚肌肉柔嫩脆弱,多發此病。凡是吃母乳的嬰兒,湯藥不能和較大的兒童一樣。同樣治療則藥量過重,必定有損害。這是由於飲吸了熱的乳汁停留在臟腑,熱到極點才形成此病。腑熱產生細小的疹子,臟熱產生痘瘡。如果用湯藥,應該治療乳母。
原文
又絕乳嬰孩患者,由積熱伏在於脾肺之間,而不早以湯藥療於病源,養熱行於四肢榮衛之中,漸透皮表成疹痘,而乃出於膿水也。嬰兒之性,自然陽盛而陰微也。臟腑陰陽氣逆,大小便多秘不通也。才覺是此疾,即可便與疏利,即輕患也。若疹痘已出,即不可疏轉。若疹痘出定,卻宜利大小腸。
另外,斷奶的嬰幼兒患者,是由於積熱潛伏在脾肺之間,而不及早用湯藥治療病根,使得熱邪在四肢的營衛中運行,逐漸透出皮膚表面形成疹痘,然後流出膿水。嬰兒的體質,本來就是陽氣旺盛而陰氣微弱。臟腑陰陽之氣逆亂,大小便多數秘結不通。剛察覺是這種病,就可以立即給予疏利之法,病情就會輕微。如果疹痘已經發出,就不能再用疏轉之法。如果疹痘已經出齊,反而應該通利大小腸。
原文
按扁鵲及倉公論云:療於嬰孩,服以湯散,性有可餌之者,不可餌之者。
根據扁鵲和倉公的論述說:治療嬰幼兒,服用湯藥散劑,藥性有可以服用的,也有不可以服用的。
原文
宜先和節陰陽,調治榮衛,方利臟腑,即熱氣漸解也。
應當先調和陰陽,調理營衛,然後再通利臟腑,這樣熱氣就會逐漸解除。
凡是斷奶的嬰幼兒發生疹痘,或者在尚未發出以前,都是這種疾病的證候。
原文
按扁鵲論云:可先以油劑服之(方見瘡疹初出門中)行解。
根據扁鵲的論述說:可以先用油劑服用(藥方在瘡疹初出門中)來進行疏散化解。
原文
四肢熱極,或疹痘已出,不可以油,可服平和湯藥療於肝臟,解於敗熱。
四肢熱極,或者疹痘已經發出,不可再用油劑,可以服用平和湯藥治療肝臟,解除敗熱。
原文
慮毒攻肝,後衝於眼目,生於障翳,今睹時醫及疾患之家,疹痘未出以前多是誤認疾候,皆以他藥解之。其間或餌以燥藥,或餌以冷藥,不無夭傷。
擔心毒邪侵犯肝臟,之後衝上眼睛,產生障翳。如今看到當代醫家及患病之家,在疹痘未出之前多數誤認證候,都用別的藥物來解。其中有的用燥熱藥,有的用寒涼藥,難免會有夭折損傷。
原文
時醫用藥,直候瘡疹子出,病家方覺,患者住餌,醫者拱手。
當時的醫家用藥,一直等到瘡疹發出,病家才察覺,患者停止服藥,醫者束手無策。
原文
已患之後,俗多禁餌,致大小便不通,不能調於湯藥,和於臟腑,遂停敗熱在於臟腑之間,攻於肝臟,疹痘才愈,致令衝於眼目,成於障翳。不過醫治,瞳人眼目遂損,因茲無所見也。
患病之後,習俗上多禁止服藥,導致大小便不通,不能夠用湯藥調理,使臟腑平和,於是敗熱停留在臟腑之間,攻擊肝臟,疹痘剛剛痊癒,就導致熱邪衝上眼目,形成障翳。如果不及時醫治,瞳仁眼睛就會受損,從此失去視力。
原文
《養生必用》論治瘡疹曰:陽明主肌肉,瘡疹毒氣泄於肌肉,始覺必以利藥利之,宣其毒也。又其始難知,蓋與傷寒和類,不可不審也。小兒身熱、耳冷、尻冷、咳嗽、瘡疹候也。又一歲之中,瘡疹大小相類,此疫氣也。當作疫氣治之。傷寒至陽明經亦用利藥,須是未見是瘡疹。疑貳之間乃可利;及見是瘡疹,不可利也。
《養生必用方》論治瘡疹說:陽明經主肌肉,瘡疹的毒氣從肌肉發出,剛察覺時一定要用瀉藥來通利,宣洩其毒。而且初期難以辨認,因為與傷寒相似,不可不仔細審察。小兒身熱、耳朵冷、尾骨冷、咳嗽,是瘡疹的證候。另外一年之中,瘡疹的大小相似,這是疫氣。應當當作疫氣來治療。傷寒傳到陽明經也用瀉藥,必須是還沒有看到是瘡疹。在疑似之間可以用瀉藥;等到發現是瘡疹,就不能再用瀉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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