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幼集成

卷一

變蒸辨

卷一/變蒸辨22
原文
幼科謂嬰兒生下三十二日為一變,六十四日為一蒸。
白話
幼科認為嬰兒出生後三十二天為一變,六十四天為一蒸。
原文
變者,變生五臟;蒸者,蒸養六腑,長氣血而生精神、益智慧也,積五百七十六日而畢。
白話
所謂變,是變化生成五臟;所謂蒸,是蒸騰滋養六腑,成長氣血而生精神、增益智慧,累積五百七十六天而結束。
原文
凡遇變蒸,必有身熱,或有驚惕,而口面唇舌俱不變色,身熱或重輕,而精神與常無異,口中氣出溫和,三四日間自愈;或有熱不退,乳母宜服小柴胡則安,此猶為幼科中傑出者之言也。
白話
凡是遇到變蒸,必定會有身體發熱,或許有驚悸不安,但口面唇舌都不變色,身熱或輕或重,但精神與平常沒有不同,口中氣息溫和,三四天內自然痊愈;或有發熱不退的,乳母適宜服用小柴胡湯就會安寧,這還是幼科中傑出者的言論。
原文
乃考其變蒸方中,有用褊銀丸之巴豆、水銀、黑鉛、京墨、麝香之類而峻下之者。
白話
然而考查那些變蒸的方劑,其中有用褊銀丸的巴豆、水銀、黑鉛、京墨、麝香之類的藥物來峻下泄熱的。
原文
夫既曰長氣血、生精神、益智慧,惟宜助其升生可也,顧且用毒劣,滅其化元,不幾於非徒無益而又害之耶?
白話
既然說是要成長氣血、生長精神、增益智慧,就只應該幫助其升發生長,反而用有毒劣質的藥物,消滅其生化之本源,這難道不是非但沒有益處反而有害嗎?
原文
據其說,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,應人身三百六十五骨節,內除手足四十五餘骨外,止三百二十數,以生下一日主十段,十日百段,三十二日則三百二十段為一變。
白話
根據他的說法,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,對應人身三百六十五個骨節,內部除去手足四十五個多餘的骨頭外,只剩三百二十個數目,以出生後一天主十段,十天一百段,三十二天就三百二十段為一變。
原文
而以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為次序,則一變腎,二變膀胱,三變心,四變小腸,五變肝,六變膽,七變肺,八變大腸,九變脾,十變胃,雖無實據,而理有可取,即令以此為準,變見確然不易之法。
白話
而以天一生水、地二生火為次序,那麼一變是腎,二變是膀胱,三變是心,四變是小腸,五變是肝,六變是膽,七變是肺,八變是大腸,九變是脾,十變是胃,雖然沒有確實根據,但道理上有可取之處,即使以此為準,變化的道理確定不變的方法。
原文
乃又有以木火相生為言者,則似為一肝、二膽、三心、四小腸、五脾、六胃、七肺、八大腸、九腎、十膀胱矣。
白話
然而又有以木火相生為說法的,那麼似乎就是肝一、膽二、心三、小腸四、脾五、胃六、肺七、大腸八、腎九、膀胱十了。
原文
復有以木金相剋為言者,則又為一肝、二膽、三肺、四大腸、五心、六小腸、七脾、八胃、九腎、十膀胱矣。
白話
又有以木金相剋為說法的,那麼又變成肝一、膽二、肺三、大腸四、心五、小腸六、脾七、胃八、腎九、膀胱十了。
原文
夫小兒臟腑骨度,生來已定,毫不可以移易者,則變蒸應有定理。
白話
小兒的臟腑骨骼尺寸,出生時就已經確定,絲毫不能改變的,那麼變蒸應該有一定的定理。
原文
今則各逞己見,各為臆說,然則臟腑竟可以倒置,骨度亦可以更張,是非真偽,從何究詰?
白話
現在卻各自炫耀自己的見解,各自提出主觀臆斷的說法,如此臟腑竟可以顛倒放置,骨骼尺寸也可以更改,是非真假,又從何追究詰問?
原文
謂天一生水者為是,則木火相生,木金相剋者非也;謂木火相生,木金相剋者為是,則天一生水者非矣。徒滋葛藤,迄今無定論,將使來學何所適從?
白話
認為天一生水是對的,那麼木火相生、木金相剋的就是錯的;認為木火相生、木金相剋是對的,那麼天一生水的就是錯的。白白滋生糾葛,始終沒有定論,將使後學者如何遵循?
原文
所幸變蒸非病,可任其顛倒錯亂,假如變蒸為病,率宜依經用藥者,豈不以脾病而治腎,膀胱病而治胃乎?總之,此等固執之言,不可為訓。蓋天地陰陽之理數,可限而不可限。
白話
幸好變蒸不是病,可以任由其顛倒錯亂,假設變蒸是病,經常應當依照經典用藥,豈不是要以脾病卻治腎,膀胱病卻治胃嗎?總之,這些固執的言論,不能作為教導。天地陰陽的道理數目,可以限制也不可以限制。
原文
如五運六氣為一定不易之規,而有應至不至,不應至而至,往來勝復,主客加臨,有應不應之殊。
白話
比如五運六氣是固定不變的規律,但也有應該到而沒到、不應該到而卻到了,往來勝復,主客加臨,有相應與不相應的不同。
原文
天地尚且如斯,而況嬰兒之生,風土不侔,賦稟各異,時令有差,膏藜非一,而以此等定局,以限其某時應變,某時應蒸。
白話
天地尚且如此,何況嬰兒的出生,風土不相同,稟賦各異,時令有差異,富貴貧窮不一,卻用這些固定格局,來限定某個時候應該變,某個時候應該蒸。
原文
予臨證四十餘載,從未見一兒依期作熱而變者,有自生至長,未嘗一熱者,有生下十朝半月,而常多作熱者,豈變蒸之謂乎?凡小兒作熱,總無一定,不必拘泥。
白話
我在臨床四十多年,從未見過一個孩子按期發熱而變的,有從出生到成長,從未發熱一次的,有出生後十天半月,卻常常發熱的,難道這就是變蒸的意思嗎?凡是小孩發熱,始終沒有一定,不必拘泥。
原文
後賢毋執以為實,而以正病作變蒸,遷延時日,誤事不小,但依證治療,自可生全。
白話
後來的賢者不要固執地認為這是實情,而把真正的病當作變蒸,延誤時日,耽誤的事情不小,只要依照證候治療,自然可以保全生命。
原文
張景岳曰:小兒變蒸之說,古所無也,至西晉王叔和始一言之,自隋唐巢氏以來,則日相傳演,其說益繁。然以予觀之,則似有未必然者,何也?
白話
張景岳說:小兒變蒸的說法,古時候沒有,到西晉王叔和才首次提出,自隋唐巢氏以來,就日日相傳演繹,這個說法越來越繁複。但以我來看,似乎有不一定對的地方,為什麼呢?
原文
蓋兒胎月足離懷,氣質雖未成實,而臟腑已皆完備;及既生之後,凡長養之機,則如月如苗,一息不容有間,百骸齊到,自當時異而日不同,豈復有此先彼後,如一變腎,二變膀胱,及每變必三十二日之理乎?
白話
嬰兒在胎月滿足後離開母體,氣質雖然尚未完全成熟,但臟腑都已具備;等到出生之後,凡是生長養育的機能,就像月亮、就像禾苗,一刻也不容間斷,百骸同時並進,自然應當隨時不同而每日也不同,哪裡還會有這個在前那個在後的順序,比如一變是腎,二變是膀胱,以及每次變化必定要三十二天的道理呢?
原文
又如小兒之病與不病,余所見者、治者,蓋亦不少,凡屬違和,則不因外感,必以內傷,初未聞有無因而病者,豈真變蒸之謂耶?
白話
又比如小兒的生病與不生病,我所見過的、醫治過的,大概也有不少,凡是生病的,不是因為外感,就必定因為內傷,從來沒有聽說過無緣無故而生病的,難道這真的是變蒸所說的那樣嗎?
原文
又見保護得宜,而自生至長,毫無疾病者不少,抑又何也?
白話
又見到照顧得當,從出生到成長,毫無疾病的不少,這又是什麼原因呢?
原文
雖有暗變之說,終亦不能信,然余恐臨證者,有執迷之誤,故道其愚昧若此,明達者以為然否?
白話
雖然有暗變的說法,最終也不能相信,然而我擔心臨床診治的人,有執迷不悟的錯誤,所以說出這些愚昧的看法,明智通達的人認為是這樣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