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科關於指紋的理論,歷來沒有正確的論述,而且說法遊移不定,無法考查驗證。
原文
有謂不必用者,有用而至於怪誕不經,誣民惑世者,是皆未明紋中之理,所以有用不用之殊議。請以一得之愚,聊發其要。蓋此指紋與寸關尺同一脈也。
有人說不值得使用,有人使用卻弄得怪異荒誕、沒有根據,欺騙迷惑世人,這都是因為不明白指紋的道理,所以才會有使用與不使用的不同議論。請讓我以一點淺薄的見解,姑且闡述其中的要點。因為這個指紋與寸關尺是同一條脈絡。
原文
按《內經》十二經絡始於手太陰(即肺脈也),其支者從腕後出次指之端,而交於手陽明支者,(即旁支也。從手腕後出食指之端,而交通榮衛於手陽明大腸之經),即此指紋是也。
按《內經》記載,十二經絡起始於手太陰肺經,其分支從手腕後方出自食指末端,而與手陽明大腸經的分支相交接(即旁支。從手腕後方出自食指末端,來交通榮衛之氣於手陽明大腸經),這就是指紋。
原文
明如景岳,猶謂此紋為手陽明浮絡,不知手太陰經起於中府,而終於大拇指之少商,手陽明經起於食指之商陽,兩不相值。
像張景岳這樣明白事理的人,仍然稱此紋為手陽明浮絡,卻不知道手太陰肺經起於中府穴,而終止於大拇指的少商穴,手陽明大腸經起於食指的商陽穴,兩條經脈根本不相符合。
原文
若無此旁支交通榮衛,不幾令太陰,陽明表裡斷絕乎!
假如沒有這條旁支來交通榮衛之氣,豈不是要讓太陰與陽明之間的表裡關係斷絕嗎?
原文
況此脈可診,人所不知,其遲數代促與太淵一毫無異,但脈體差小,由旁支也。
更何況這條脈絡可以診斷,只是人們不知道罷了,它的遲、數、代、促與太淵穴的脈象完全相同,只是脈體稍微細小,因為它是旁支的緣故。
原文
指紋之法起於宋人錢仲陽,以食指分為三關:寅曰風關,卯曰氣關,辰曰命關。
指紋的診察方法起源於宋代醫家錢仲陽,他將食指分為三個部位:寅位叫做風關,卯位叫做氣關,辰位叫做命關。
原文
其訣謂風輕、氣重、命危,雖未必言其悉驗,而其義可取。
其中的口訣說:風關病輕、氣關病重、命關病危,雖然未必能說完全驗證,但其中的道理仍可取法。
原文
蓋位則自下而上,邪則自淺而深,證則自輕而重,人皆可信。
因為部位從下而上,邪氣由淺入深,病情由輕加重,這是大家都可相信的。
原文
只恨復出詭異之說,謬撰驚風門類,致後賢<delete_file> 多岐亡羊,反成疑案。
只恨又有詭異的學說出現,錯誤地編造驚風的門類,導致後代的賢者走上分歧的道路,反而變成疑難的案件。
原文
予意仲陽宋之明人,以孝見稱,豈肯為此誤世。大抵後之俗子,假託其名而為之者。
我猜想仲陽是宋代有名的醫家,以孝順著稱,怎麼會做這種誤導世人的事。大概是後世的淺薄之人,假借他的名號而編造的。
原文
惟有識者知其語言鄙俚,論證荒唐,便能棄之不用,如張景岳、夏禹鑄輩,皆謂可不必用,蓋非不用,實惡其妄誕不經而無可用耳。
只有有見識的人知道其語言粗俗、論證荒謬,便能拋棄不使用,如張景岳、夏禹鑄等人,都說不值得使用,並非真的不能使用,實在是厭惡它的荒誕不經而覺得沒有可用的價值罷了。
原文
近世醫家不知真偽,不辨是非,習而行之,乃致惑世誣民,禍害嬰幼。
近世的醫家不知真假,不辨對錯,因循習慣而行之,於是導致迷惑世人、欺騙百姓,禍害嬰幼兒童。
原文
夫醫事動關生命,乃聽無稽之言,流傳貽殃,是豈其可!
醫療的事務動輒關係生命,竟然聽信沒有根據的言論,流傳而遺留禍害,這怎麼可以呢!
原文
予雖不敏,粗知經脈,每見幼科指紋之說,不勝發豎,欲為規正,恨非其人,知而不言,此心未慊,今幸餘閒,請言其要。
我雖然不聰明,粗略懂得經脈,每次看到幼科指紋的說法,禁不住毛髮豎起,想要糾正,只是恨非其人,知道卻不說,這內心不能滿足,現在幸好有餘暇,請讓我陳述其中的要點。
原文
蓋此指紋,即太淵脈之旁支也,則紋之變易,亦即太淵之變易,不必另立異說,眩人心目,但當以浮沉分表裡,紅紫辨寒熱,淡滯定虛實,則用之不盡矣。
這個指紋,就是太淵脈的旁支,那麼指紋的變化,也就是太淵脈的變化,不必另外創立異說,眩惑人心,只是應當以浮沉分表裡,以紅紫辨寒熱,以淡滯定虛實,這樣應用就無窮無盡了。
原文
倘舍此不圖,妄執偽說以為是,臨證不察病源,謬指為人驚、畜驚,誑惑愚昧,予恐盲人翳馬,終墜重淵,莫之能出也。
如果拋棄這些不圖謀,妄固執虛偽的學說以為正確,臨床上不察看病源,錯誤地指稱為人驚、畜驚,欺騙迷惑愚昧的人,我擔心這就像盲人騎著有眼翳的馬,最終墜入深淵,沒有辦法能出來。
原文
周虛中曰:指紋晰義之精,自仲陽以來,七百餘年,無人道及。
周虛中說:分析指紋義理的精妙,自從錢仲陽以來,過了七百多年,沒有人談論過。
原文
今讀至此,如夢初覺,如醉初醒,足以快人神智,真千古特識也。
現在讀到這裡,如同從夢中剛剛醒來,如同從酒醉中剛剛清醒,足以使人神智暢快,真是千古以來的獨特見識啊!
原文
蓋世人乍聞此言,未能深信,姑就其舛謬之傳,撮其大要以正之。
世人初聽到這些話,不能深信,姑且就那些錯誤荒謬的傳言,摘取大要以糾正它。
原文
其略曰:指上辨青紋,認是四足驚,虎口脈青色,是豬犬馬驚,黑色因水撲,赤色火人驚,紫色多成瀉,黃即是雷驚。
大意是說:從指紋上辨別青色紋路,認為是四足動物的驚嚇,虎口脈青色,是豬、狗、馬的驚嚇,黑色是因為被水驚嚇,赤色是火或人的驚嚇,紫色多半變成腹瀉,黃色是雷的驚嚇。
原文
又曰:青驚白是疳,黃即困脾端,青色大小曲,人驚並四足云云。
又說:青色驚嚇、白色是疳證,黃色是脾臟受困的徵兆,青色大小彎曲,人的驚嚇和四足的驚嚇混雜等等。
原文
凡此等之言,斷非錢氏所出,實齊東野語,正人君子所不屑掛於齒頰者,然不明指其非,人或以予言不實,今駁其最無理者,以博一笑。
凡是這類的話,決不是錢氏所說的,實在是荒誕不經的傳聞,是正直人士所不屑掛在嘴邊的,然而不明確指出其錯誤,別人或許以為我的話不真實,現在反駁其中最沒有道理的,以博一笑。
原文
其曰:指上辨青紋,認是四足驚,虎口脈青色,是豬犬馬驚,黑色因水撲,赤色火人驚,紫色多成瀉,黃即是雷驚。是指紋之青黃赤黑,一皆驚之所致。
其中說:從指紋上辨別青色紋路,認為是四足動物的驚嚇,虎口脈青色是豬、狗、馬的驚嚇,黑色是因為被水驚嚇,赤色是火或人的驚嚇,紫色多半變成腹瀉,黃色是雷的驚嚇。這是說指紋的青黃赤黑,一概都是驚嚇所導致的。
原文
然則小兒之賦稟厚薄,胎元寒熱,以及內傷外感,雜證麻痘,數百之證悉當以驚風稱之,以驚風治之矣。
既然如此,那麼小兒稟賦的厚薄,胎元的寒熱,以及內傷外感,種種複雜證候和麻疹水痘,數百種證候都應當叫做驚風,用驚風的方法來治療了。
原文
不然,除去青黃赤黑之紋,又將何者辨其非驚風乎?謬誤之傳,莫此為最!
如果不是這樣,那麼除去青黃赤黑的紋路,又將用什麼來辨別它不是驚風呢?荒謬錯誤的傳言,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!
原文
既雲黃即困脾端矣,是謂指紋黃色,脾土受傷,不足之證,又曰黃即是雷驚,似謂聞雷致驚,有餘之候。
既然說黃色是脾臟受困的徵兆,這是說指紋黃色,脾土受傷,是虛證,又說黃色就是雷的驚嚇,似乎是說聽到雷聲而受驚,是有餘的證候。
原文
假令小兒指紋見黃,不知此時應斷為脾困乎,抑應斷為雷驚乎?治之者,不知應治脾乎,應治其雷乎?或將合一為治乎?抑亦分晰其方乎?
假設小兒指紋顯現黃色,不知道這時應當判斷為脾困呢,還是應當判斷為雷驚?治療的人,不知道應當治脾呢,還是應當治那個雷?或者將兩者合一而治呢?還是也要分開處方呢?
原文
且脾困為虛,雷驚為實,治虛遺實,治實礙虛,兼治不能,分治不可,予亦莫知何所適從乎!至謂青色大小曲,人驚並四足。
而且脾困是虛證,雷驚是實證,治虛就遺漏實證,治實就妨礙虛證,兼顧治療不能,分開治療不可,我也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!至於說青色的大小彎曲,人的驚嚇和四足的驚嚇。
原文
夫人與四足,靈蠢天淵,清濁冰炭,氣化純雜不侔,斷無並列之理。
人與四足動物,聰明愚笨相差天淵,清濁有如冰炭,氣化單純與複雜不相同,決沒有並列的道理。
原文
今既曰人驚並四足矣,則是臨證時,凡指紋青者,謂之人驚可也,即謂之四足驚亦可也,是人與四足竟可以通稱,而四足與人不幾同類耶!
現在既然說人的驚嚇和四足的驚嚇並列,那麼臨證時,凡是指紋青的,說它是人的驚嚇可以,說它是四足動物的驚嚇也可以,這樣人和四足動物竟可以通稱,而四足動物與人不幾乎同類了嗎!
原文
即以紋曲之大小別之,原其意必謂大麴為人驚,小曲為畜驚,又安知人驚不為小曲,畜驚不為大麴乎?
就用指紋彎曲的大小來區分它,原本的意思一定是說大彎曲是人的驚嚇,小彎曲是畜生的驚嚇,又怎麼知道人的驚嚇不會是小彎曲,畜生的驚嚇不會是大彎曲呢?
原文
何所據而確知其人驚之曲必應大,畜驚之曲必應小?
根據什麼確實知道人的驚嚇的彎曲一定應當是大彎曲,畜生驚嚇的彎曲一定應當是小彎曲?
原文
設使大麴之中仍有小曲,小曲之旁兼見大麴,得無曰此人驚中之畜驚,畜驚中之人驚耶?無稽之談,不堪寓目。再究其治療,更無是處。
假設大彎曲之中仍有小彎曲,小彎曲旁邊兼見大彎曲,豈不是要說這是人的驚嚇中的畜生驚嚇,畜生驚嚇中的人的驚嚇嗎?荒誕不經的言論,不值得一看。再探究其中的治療方法,更加沒有對的地方。
原文
若謂人驚畜驚總為一驚,不必論證,不須異治,則今之分大分小,指人指畜者,得無譫妄乎?
如果說人的驚嚇和畜生的驚嚇總是一種驚嚇,不需要論證,不需要不同的治療,那麼現在分大彎曲小彎曲,指稱人的、指稱畜生的,豈不是胡言亂語嗎?
原文
若謂人驚畜驚各為一驚,未可同論,正不知人驚為何病?畜驚為何證?宜以何物治人驚?何物治四足驚?
如果說人的驚嚇和畜生的驚嚇各自是一種驚嚇,不能同等看待,那就正不知道人的驚嚇是什麼病?畜生的驚嚇是什麼證?應當用什麼東西來治人的驚嚇?用什麼東西來治四足動物的驚嚇?
原文
既有以上之驚名,應立以上之證治,何以並無一法,而徒設此無稽虛言以誑俗?
既然有以上的驚嚇名稱,就應當建立以上的證候治療,為什麼竟然沒有一個方法,而只是設立這些沒有根據的虛假言論來欺騙世俗呢?
原文
在庸妄固不足責,而立言諸公,不之規正,反為編次於書,遺誤後世,吾恐有目者,未必不為之眥裂也!
在平庸妄為的人固然不值得責備,但是著述的各位先生,不去糾正改正,反而編排次序寫入書中,貽誤後世,我恐怕有眼睛的人,未必不會因此眼眶裂開啊!
原文
再曰青驚白是疳,青驚即已前諸說,不必瑣贅,至於白是疳,誠為妄誕。
又說青色驚嚇白色是疳證,青色驚嚇就是前面所說的那些,這裡不再囉嗦,至於白色是疳證,實在荒誕。
原文
夫疳證即方脈之虛勞,在幼稚謂之疳積,本脾腎兩傷之候;久之,五臟俱損,中氣敗極,則面目肌膚俱見晃白,形如枯骨之象,故曰白是疳。此以形色言也,今以指紋當之,謬之甚矣。
疳證就是成人脈學中的虛勞,在小兒叫做疳積,本來是脾腎兩方面損傷的證候;時間久了,五臟都受損,中氣敗壞到了極點,那麼面目肌膚都呈現蒼白,形狀像枯骨的樣子,所以說白是疳。這是就形色而言的,現在用指紋來對應它,荒謬得太厲害了。
原文
蓋氣血兩傷,精神久虧之證,其紋必淡,凡虛證皆然,不特疳證已也。
氣血兩方面都損傷,精神長期虧損的證候,那麼指紋一定淡,所有虛證都是這樣,不只是疳證罷了。
原文
然只可言其色淡,不可謂之色白,蓋指上從無白紋,予臨證四十餘載,未嘗一遇。
然而只能說它的顏色淡,不可以說它的顏色白,因為指紋上從來沒有白色的紋路,我臨證四十多年,不曾遇到過一次。
原文
後人勿謂古人之言一定不易,必俟其指紋白色,始可稱之為疳,若然,則疳證之兒無幸矣。故知按圖索驥,終非解人。神而明之,始稱匠手。指紋辨證,詳列於下。
後人不要說古人的話一定不變,一定要等到指紋顯現白色,才能稱之為疳,如果這樣,那麼得了疳證的小兒就沒有幸運的了。所以知道按著圖畫去尋找好馬,終究不是真正理解的人。能夠神明地領悟,才稱得上是能手。指紋辨別證候,詳細列在下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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