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兒衛生總微論方

卷二十

水毒論

卷二十/水毒論2
原文
小兒有諸般瘡瘍。因洗面或洗手腳或澡浴等。偶然水入瘡中。則發腫而疼痛。名曰水毒。宜早治之。不爾。則漬發其瘡。變出膿汁。遷延時日。久不能效也。
白話
小兒有各種瘡瘍。因為洗臉或洗手腳或洗澡等。偶然水進入瘡中。就會發腫而疼痛。稱為水毒。應該及早治療。不然的話。就會浸漬引發瘡瘍。變出膿汁。拖延時日。長久不能痊癒。
原文
治湯水入瘡為水毒。發腫痛。以香附子乾薑各一分。皆燒存性。研細末敷之。
白話
治療湯水進入瘡中成為水毒。發腫疼痛。用香附子、乾薑各一分。都燒存性。研磨成細末敷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