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兒衛生總微論方

卷二

乳母論

卷二/乳母論5
原文
兒生自乳養者。一切不論。若令乳母乳養者。必擇其人。若有宿疾。狐臭癭瘻。上氣喘嗽。疥癬頭瘡。龜胸駝背。鼻齆緊唇。癡聾喑癡聾喑啞。顛狂驚癇。癰疽等疾。並不可令乳兒也。
白話
嬰兒出生後,由母親親自哺乳餵養的,一切都不必討論。如果要讓乳母來哺乳餵養,一定要選擇合適的人。如果乳母有長期的疾病,像是狐臭、甲狀腺腫大或瘻管、氣喘咳嗽、疥癬頭瘡、雞胸駝背、鼻塞脣緊、癡呆耳聾啞巴、癲狂驚癇、癰疽等疾病,都不可以讓她哺乳嬰兒。
原文
凡乳母乃血氣化為乳汁。則吾性善惡。悉由血氣所生。應喜怒飲食。一切禁忌並宜戒慎。若縱性恣意。因而乳兒。則令兒感生疾病也。若房勞乳兒。則令兒瘦瘁。交脛不能行。若醉以乳兒。則令兒身熱腹滿。若蓄熱乳兒。則令兒變黃。不能食。若怒作乳兒。則令兒驚狂上氣。若吐下乳兒。則令兒虛羸氣弱。是皆所忌也。
白話
凡是乳母,是依靠血氣轉化為乳汁。那麼乳母的本性善惡,完全是由血氣所產生。對於喜怒哀樂、飲食等,一切禁忌都應當謹慎戒備。如果放縱自己的性情,隨心所欲,因而哺乳嬰兒,就會讓嬰兒感染疾病。如果在房事勞損後哺乳嬰兒,會讓嬰兒瘦弱憔悴,雙腿交叉無法行走。如果喝醉後哺乳嬰兒,會讓嬰兒身體發熱、腹部脹滿。如果體內積熱時哺乳嬰兒,會讓嬰兒皮膚變黃,無法進食。如果生氣發怒時哺乳嬰兒,會讓嬰兒驚恐狂躁、氣往上衝。如果上吐下瀉後哺乳嬰兒,會讓嬰兒虛弱消瘦、氣息微弱。這些都是應該忌諱的。
原文
凡每乳兒。乳母當先以手按散其熱。然後與兒吮之。若乳汁湧。恐兒咽乳不及。慮防嗆噎。則輒奪之。令兒少息。又復與之。如是數反則可也。又當視兒飢飽節度。一日之中,知幾乳而足量以為常。每於早晨。若有宿乳。須當捻去。若夏月不去熱乳。令兒吐哯。冬月不去寒乳。令兒咳痢。又若兒大喜之後。不可便乳。令兒驚癇。若兒大哭之後。不可便與乳。令兒吐瀉。又乳兒不可太飽。恐停滯不化。若太飽。則以空乳令吮則消。
白話
凡是每次哺乳嬰兒時,乳母應當先用手按壓揉散乳汁的熱氣,然後再讓嬰兒吸吮。如果乳汁湧出太急,擔心嬰兒吞嚥不及,要預防嗆到噎住,就應該立刻拉開乳頭,讓嬰兒稍微休息一下,然後再給他吸吮。像這樣反覆幾次就可以了。又應當觀察嬰兒的飢飽程度來節制。一天之中,要知道餵幾次奶就足夠了,並以此為常規。每天早晨,如果有隔夜的乳汁,必須先擠掉。如果夏天不擠掉熱的乳汁,會讓嬰兒吐奶;冬天不擠掉冷的乳汁,會讓嬰兒咳嗽或拉肚子。另外,如果嬰兒非常開心之後,不可以馬上哺乳,會讓嬰兒驚嚇抽搐;如果嬰兒大哭之後,不可以馬上哺乳,會讓嬰兒上吐下瀉。還有,哺乳嬰兒不可以讓他吃得太飽,恐怕會停滯不消化。如果吃得太飽,就讓嬰兒吸吮空的乳房,這樣就能幫助消化。
原文
凡每乳兒。乳母當以臂枕兒頭。令兒口與乳齊。乃乳之。不可用膊。即太高。令兒飲乳不快。多致兒噎。又乳母欲寐。則奪去其乳。恐睡著不覺。被乳填沃口鼻。別生其他事。又且不知兒飢飽也。
白話
凡是每次哺乳嬰兒時,乳母應當用手臂枕著嬰兒的頭,讓嬰兒的嘴巴和乳頭齊平,然後再哺乳。不可以用上臂,那樣會太高,讓嬰兒吸奶不順暢,容易導致嬰兒噎到。另外,乳母如果想睡覺,就要把乳頭抽離,恐怕睡著了不知不覺,乳汁會灌滿嬰兒的口鼻,引發其他意外,而且這樣也不知道嬰兒的飢飽。
原文
凡兒生六十日。目瞳子成。能識人。百日。任脈反覆。一百八十日。尻骨成。能獨坐。二百日。掌骨成。能匍匐。三百日。臏骨成。能獨立。三百六十日,膝骨成。能移步。乳母常須依時按節。續續教引。使兒能會。此是定法也。即不得常常抱持。過時都不教引。致令兒筋骨弛墮。又恐成腰腳之疾也。
白話
嬰兒出生六十天,瞳孔發育完成,能辨認人。一百天時,任脈發育完成,能翻身。一百八十天時,尾椎骨發育完成,能獨自坐著。兩百天時,手掌骨發育完成,能爬行。三百天時,膝蓋骨發育完成,能獨自站立。三百六十天時,膝關節發育完成,能移步走路。乳母必須按照時節,循序漸進地持續教導引導,讓嬰兒能夠學會。這是固定的法則。不可以常常抱著,錯過了時機都不教導引導,導致嬰兒筋骨鬆弛懈怠,又恐怕會造成腰腿的疾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