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精要

卷二

胎孕變常記

卷二/胎前雜症門3
原文
李時珍曰:女子二七天癸至,七七天癸絕,此其常也。
白話
李時珍說:女子十四歲左右天癸來臨,四十九歲左右天癸枯竭,這是正常的生理現象。
原文
有女年十二、十三而生子,如褚記室所載,平江蘇達卿之女,年十二受孕。
白話
有女子十二、十三歲就生育孩子的,例如褚記室所記載,平江的蘇達卿的女兒,十二歲就懷孕。
原文
有婦人年至五十六十而生子,如遼史所載,亟昔妻年六十,生二男二女,此又異常之尤者也。
白話
也有婦女到了五、六十歲還生育孩子,例如《遼史》所記載,亟昔的妻子六十歲時,生了兩個男孩和兩個女孩,這又是特別異常的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