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七

崩與漏有分證治法

卷七/崩帶門3
原文
李太素曰:崩為急證,漏為緩病。崩必是大怒傷肝,衝動血海,或火盛之極,血熱沸騰而然。
白話
李太素說:崩是急證,漏是緩病。崩一定是大怒傷肝,衝動血海,或者火盛到極點,血熱沸騰而導致的。
原文
漏則房勞過度,傷損衝任二脈,氣虛不能約制經血,或其人平素多火,血不能安,故不時漏泄。
白話
漏則是房勞過度,損傷衝任二脈,氣虛不能約束經血,或者此人平素多火,血不能安寧,所以不時漏泄。
原文
崩宜理氣、降火、升提,漏宜滋陰、養氣、養血,或兼制火。
白話
崩證宜理氣、降火、升提,漏證宜滋陰、養氣、養血,或兼制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