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五

產後脅痛分證用藥之法

卷五/產後證 上4
原文
薛立齋云:此證若肝經血瘀,玄胡索散。若肝經氣虛,四君子加柴胡、青皮。若肝經血虛,四物加參、朮、柴胡。若腎水不足,不能生肝,六味丸。
白話
薛立齋說:這個證候如果是肝經血瘀,用玄胡索散。如果是肝經氣虛,用四君子湯加柴胡、青皮。如果是肝經血虛,用四物湯加入參、朮、柴胡。如果是腎水不足,不能滋養肝木,用六味丸。
原文
若肺金勢盛,剋制肝木,瀉白散,仍參前證治之。
白話
如果是肺金之氣過盛,剋制了肝木,用瀉白散,仍然要參考前面的證候來治療。
原文
此證苟非用薑、桂辛溫,助脾肺以行藥,不唯無以施功,而反助其脹矣。
白話
這個證候如果不用生薑、桂枝這類辛溫的藥,來幫助脾肺以運行藥力,不僅無法發揮功效,反而會助長脹滿的狀況。
原文
慎齋按:以上二條,序產後有脅痛之證也。脅者肝之部分,肝藏血,產後惡露不盡,與去血過多,均足以致脅痛,未必屬於水氣相激。必參立齋一條,始攸當爾。
白話
慎齋按:以上兩條,是論述產後有脅痛的證候。脅部是肝臟所屬的部位,肝臟儲藏血液,產後惡露沒有排乾淨,以及失血過多,都足以導致脅痛,未必是屬於水氣互相衝擊所致。必須參考薛立齋的那一條,才能恰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