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五

產後用白芍藥宜制炒論

卷五/產後證 上6
原文
虞天民曰:問婦人產後諸疾,古方多用四物湯加減,而丹溪獨謂芍藥酸寒,伐生髮之氣,禁而不用,何歟?
白話
虞天民說:有人問,婦女產後的各種疾病,古方大多用四物湯加減來治療,但朱丹溪唯獨認為芍藥味酸、性寒,會損傷生發之氣,禁止使用,這是為什麼呢?
原文
曰:新產之婦,血氣俱虛,但存秋冬肅殺之令,少春夏生髮之氣。
白話
回答說:剛生產的婦女,氣血都很虛弱,身體只存有秋冬肅殺的氣候,缺少春夏生發的氣息。
原文
故產後諸病,多不利於寒涼之劑,大宜溫熱之藥,以助資始資生之化源也。
白話
所以產後的各種疾病,大多不適合用寒涼的方劑,而非常適宜用溫熱的藥物,來幫助資助生命開始、生長的根本化源。
原文
先哲制四物湯,以芎歸之辛溫,佐以地芍之寒,是寒溫適中,為婦人諸疾妙劑。
白話
前代醫家創製四物湯,用川芎、當歸的辛溫,輔以地黃、芍藥的寒涼,這樣寒溫調和得當,是治療婦女各種疾病的良方。
原文
若用於產後,必取白芍藥,以酒重複制炒,去其酸寒之性,但存生血活血之能,胡不可用也。後人傳寫既久,脫去制炒註文。
白話
如果要用在產後,一定要取白芍藥,用酒重複炮製炒過,去除它酸寒的藥性,只保留生血活血的功效,怎麼就不能用呢?後人傳抄久了,脫漏了炮製炒過的註解文字。
原文
丹溪慮俗醫鹵莽,不制而用之,故特舉其為害之由,以戒之耳。
白話
朱丹溪擔心一般醫生粗魯莽撞,不經炮製就使用它,所以特別舉出它會造成危害的原因,來告誡他們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