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五

產後戒食湯

卷五/產後證 上2
原文
孫真人曰:產後七日內,惡血未盡,不可服湯,候臍下塊散,乃進羊肉湯。
白話
孫真人說:產後七天內,惡血還沒有排乾淨,不可以服用湯藥,要等到肚臍下面的硬塊消散了,才可以服用羊肉湯。
原文
有痛甚者,不在此例,候二三日消息,可服澤蘭丸。
白話
有疼痛很厲害的人,不在此限,等兩三天情況好轉,可以服用澤蘭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