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四

小產用藥之法

卷四/胎前證 下9
原文
薛立齋曰:小產重於大產,大產如慄熟自脫。小產如生採,破其皮殼,斷其根蒂也。
白話
薛立齋說:小產比大產更嚴重,大產就像栗子成熟自然脫落,小產則像生硬摘取,破壞了它的皮殼,折斷了它的根蒂。
原文
但人輕忽致死者多,治法宜補形氣,生新血,去瘀血。
白話
只是人們輕忽,導致死亡的情況很多,治療方法應當補益形體元氣,滋生新血,去除瘀血。
原文
若未足月,痛而欲產,芎歸補中湯倍加知母止之。若產而血不止,人參黃耆湯補之。若產而心腹痛,芎歸湯主之。胎氣弱而小產者,八珍湯固之。
白話
如果未足月,腹痛而即將生產,用芎歸補中湯加倍添加知母來止住。如果產後出血不止,用人參黃耆湯來補益。如果產後心腹疼痛,用芎歸湯主治。胎氣虛弱而導致小產的,用八珍湯來固護。
原文
慎齋按:以上五條,序胎前有半產證也。妊娠半產,非七情六淫,勞役房室,則無是患。
白話
慎齋按:以上五條,論述了胎前有半產的證候。懷孕期間發生半產,如果不是因為七情六淫、勞累或房事,就不會有這種病患。
原文
故用藥與正產無殊,總不外丹溪大補氣血為主一論也。
白話
所以用藥與正常生產沒有不同,總歸不脫離朱丹溪以大補氣血為主的理論。
原文
然墮胎與半產證有別,如一月二月三月四月,胎未成形而下者,名曰墮胎。
白話
然而墮胎與半產的證候有區別,例如在懷孕一、二、三、四個月,胎兒尚未成形而流產的,稱為墮胎。
原文
至五月六月七月八月,胎已成形而下者,名曰半產。
白話
到了五、六、七、八個月,胎兒已經成形而流產的,稱為半產。
原文
墮胎總屬妊婦氣血虛弱,衝任經虛,以致胎元不固。
白話
墮胎總歸屬於孕婦氣血虛弱,衝脈、任脈經氣虛衰,導致胎元不穩固。
原文
故《千金》保胎丸一方最妙,而趙養葵以六味飲加杜、續、五味、阿膠,為安胎之聖藥。此傳心之秘典也。
白話
所以《千金要方》中的保胎丸這個方子最為奧妙,而趙養葵用六味飲加入杜仲、續斷、五味子、阿膠,作為安胎的聖藥。這是傳授心法的秘典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