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四

墮胎後下血不止宜補胃氣

卷四/胎前證 下5
原文
陳良甫曰:墮胎後復損經脈,下血不止,甚則煩悶至死,皆以調補胃氣為主。
白話
陳良甫說:墮胎之後再次損傷經脈,導致下血不止,嚴重時會煩躁胸悶甚至死亡,這些情況都應以調養補益胃氣為主要治療方法。
原文
慎齋按:以上二條,序墮胎之後,有下血不止,有血凝不出二證也。
白話
慎齋按:以上兩條,論述墮胎之後,有下血不止、有血凝結無法排出這兩種證候。
原文
墮胎而血出過多不止者,經脈損而衝任之氣虛而不攝,是不足病也,法當大補氣血以固其脫。
白話
墮胎後出血過多不止的,是因為經脈受損,衝脈與任脈的氣虛弱而無法收攝,這是屬於虛損的疾病,治法應當大補氣血來固攝防止脫失。
原文
墮胎而血凝不行作痛者,外邪乘而敗濁之血閉而不流,是有餘病也,法當導瘀消蓄,以溫其經。
白話
墮胎後血液凝結無法運行而產生疼痛的,是因為外邪趁虛侵入,導致敗濁的血液閉塞而不流通,這是屬於實邪有餘的疾病,治法應當引導瘀血、消除積滯,並溫暖經脈。
原文
不特墮胎為然也,即產後見是證,亦宜以此治之。
白話
不僅墮胎是這樣,即使產後出現這種證候,也應當用同樣的方法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