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四

妊娠熱病傷胎

卷四/胎前證 下2
原文
陳良甫曰:凡妊娠患熱病,臟腑熏灼,其胎致死,身冷而胎不自出,服黑神散暖其胎,氣溫即自下。
白話
陳良甫說:凡是孕婦患上熱病,體內的臟腑被熱氣燻烤灼傷,導致胎兒死亡,孕婦身體冰冷而胎兒無法自行產出,服用黑神散來溫暖胎兒,體溫升高後胎兒就會自然產下。
原文
藥用附子、桂心、乾薑、當歸、生地、白芍、黑豆。
白話
藥方使用附子、桂心、乾薑、當歸、生地、白芍、黑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