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四

妊娠傷寒不可犯胎

卷四/胎前證 下8
原文
吳蒙齋曰:妊娠傷寒,六經治例皆同,但要安胎為主,凡藥中有犯胎者,不可用也。
白話
吳蒙齋說:婦女懷孕期間患上傷寒,六經的治療原則都相同,但要以安胎為主要考量,凡是藥方中有傷害胎兒的藥物,都不能使用。
原文
如藿香正氣散、十味芎蘇散、參蘇飲、小柴胡湯之類,有半夏能犯胎,如用,須去之。
白話
例如藿香正氣散、十味芎蘇散、參蘇飲、小柴胡湯這一類藥方,裡面有半夏會傷害胎兒,如果要使用,必須去掉半夏。
原文
如桂、附、硝、黃等藥,皆動胎,凡用必須斟酌。
白話
例如肉桂、附子、芒硝、大黃等藥物,都會擾動胎氣,凡是使用必須仔細斟酌。
原文
大抵妊娠傷寒,合用湯劑,必加黃芩、白朮,能安胎,或與此二味煎湯與之。
白話
大致上,懷孕期間患傷寒,適合使用的湯藥,必定要加入黃芩、白朮,可以安胎,或者用這兩味藥煎湯給她喝。
原文
如妊婦素稟弱者,藥中四物湯佐之,不可缺。
白話
如果孕婦體質一向虛弱,藥方中要用四物湯作為輔助,不可缺少。
原文
如用小柴胡,去半夏,加白朮,合四物湯用之。可以保胎除熱,其效如神。余仿此用之則妙矣。
白話
例如使用小柴胡湯,去掉半夏,加入白朮,再配合四物湯一起使用。可以保胎並去除熱邪,效果非常神奇。其他情況仿照這個方法來使用就很好了。
原文
慎齋按:白朮、黃芩,為安胎之聖藥,此丹溪之妙論也。丹溪以胎前須清熱,故用黃芩。胎前須健脾燥濕,故用白朮。
白話
慎齋按:白朮、黃芩,是安胎的聖藥,這是朱丹溪的精妙理論。朱丹溪認為懷孕期間需要清熱,所以使用黃芩;懷孕期間需要健脾燥濕,所以使用白朮。
原文
若妊娠傷寒,為三陽經病,如頭痛惡寒發熱,白朮可遽用之乎?而謂其保胎除熱,是關門趕賊矣。
白話
如果孕婦患傷寒,是屬於三陽經的病證,例如頭痛、怕冷、發燒,白朮可以立刻使用嗎?而說它能保胎除熱,這就像是關上門來驅趕賊人一樣(反而會把病邪關在體內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