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二

十月養胎始於足厥陰肝木

卷二/嗣育門9
原文
《聖濟經》曰:原四時之化始於木,十二經之養始於肝。滋肝之經,足厥陰之脈也。自厥陰次之。
白話
《聖濟經》說:四時變化的本源始於木,十二經脈的滋養始於肝。滋養肝的經脈,就是足厥陰經。從足厥陰經開始依序而下。
原文
至於太陽,自一月積之,至於十月,五月相生之氣,天地相合之數,舉在於是。
白話
至於太陽經,從一月開始積累,一直到十月,五個月相生的氣,天地相合的數目,全部都在這裡了。
原文
然手少陰、太陽之經,無所專養者,以君主之官,無為而已。是皆母之真氣,所賴以養形者也。
白話
然而手少陰經、太陽經沒有專門養護的月份,是因為心為君主之官,只是無為而治罷了。這些都是母親的真氣,依賴它們來養護胎兒形體的。
原文
慎齋按:以上三條,序受胎之始,分十二經脈以養胎也。
白話
慎齋按:以上三條,記述受胎的開始,分十二經脈來養護胎兒。
原文
人自受胎於胞門,則手足十二經脈,其氣血周流,俱以擁養胎元。豈有逐月分經,某經養某月之胎之理。馬玄臺已駁之矣。
白話
人從受胎在子宮開始,手足十二經脈的氣血周流,全都用來擁護養護胎元。哪有逐月分經,某一經養護某一個月胎兒的道理。馬玄臺已經駁斥過了。
原文
但在巢氏一月二月,是論受胎之月數,猶為近理也。
白話
但在巢氏所說的一月、二月,是討論受胎的月數,還算接近道理。
原文
至良甫所論,是以年歲之一月二月,而以五行分四時論也。夫人受胎,不拘時月。
白話
至於陳良甫所論,是以年歲的一月、二月,用五行來區分四時來討論。實際上人受胎,不拘泥於時月。
原文
必欲以木火土金水,配定某月養胎,則受胎在正月二月者,猶可以木配之也。
白話
如果一定要用木火土金水,配合固定某個月來養胎,那麼受胎在正月、二月的人,還可以用木來配合。
原文
若在四五六月者,何以配之,不經甚矣,當俟正之。
白話
如果受胎在四月、五月、六月的人,要如何配合呢?這太不合常理了,應當等待糾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