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二

妊娠時月分經養胎之始

卷二/嗣育門1
原文
巢元方曰:妊娠一月,名胚胎,足厥陰脈養之。二月名始膏,足少陽脈養之。三月名始胎,手心主脈養之。當此時,血不流行,形象始化。四月始受水精,以成血脈,手少陽脈養之。五月始受火精,以成氣,足太陰脈養之。六月始受金精,以成筋,足陽明脈養之。七月始受木精,以成骨,手太陰脈養之。八月始受土精,以成膚革,手陽明脈養之。九月始受石精,以成毛髮,足少陰脈養之。十月,五臟六腑、關節、人神皆備。其大略也。
白話
巢元方說:懷孕第一個月,叫做胚胎,由足厥陰經脈養護。第二個月叫做始膏,由足少陽經脈養護。第三個月叫做始胎,由手心主經脈養護。在此時,血液不流通,形體開始形成。第四個月開始接受水精,以形成血脈,由手少陽經脈養護。第五個月開始接受火精,以形成氣,由足太陰經脈養護。第六個月開始接受金精,以形成筋,由足陽明經脈養護。第七個月開始接受木精,以形成骨,由手太陰經脈養護。第八個月開始接受土精,以形成皮膚,由手陽明經脈養護。第九個月開始接受石精,以形成毛髮,由足少陰經脈養護。第十個月,五臟六腑、關節、人的神氣都完備。這是大概的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