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李氏曰:經行潮熱有時,為內傷,屬於虛。潮熱無時,為外感,屬於實。虛者大溫經湯,實者四物加柴、芩。白話提出修訂李氏說:月經期間出現定時發作的潮熱,屬於內傷,是虛證。潮熱不定時發作,屬於外感,是實證。虛證用大溫經湯,實證用四物湯加上柴胡、黃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