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六

產後諸發熱狀類傷寒不可發汗

卷六/產後證 下7
原文
吳蒙齋曰:新產後傷寒,不可輕易發汗。產時有傷力發熱,有去血過多發熱,有惡露不去發熱,有三日蒸乳發熱,有早起勞動、飲食停滯發熱。狀類傷寒,要在仔細詳辨,切不可便發汗。
白話
吳蒙齋說:剛生產後得到傷寒,不可以輕易發汗。生產時有因用力過度而發熱,有因失血過多而發熱,有因惡露未排乾淨而發熱,有因產後三日蒸乳而發熱,有因早起勞動、飲食停滯而發熱。這些症狀類似傷寒,關鍵在於仔細詳細辨別,千萬不可以隨即發汗。
原文
大抵產後,大血空虛,汗之則變筋惕肉瞤,或鬱冒昏迷,或搐搦,或便秘,其害非輕。
白話
大抵產後,血液大為虧虛,發汗就會導致筋肉跳動顫抖,或是鬱悶昏冒昏迷,或是抽搐,或是便秘,這些危害非同小可。
原文
凡有發熱,宜與四物為君,加柴胡、人參、炮姜最效。
白話
凡是發熱,適宜以四物湯為主藥,加入柴胡、人參、炮薑最有效。
原文
蓋乾薑辛熱,能引血藥入血分,氣藥入氣分,且能去惡生新,有陽生陰長之道。以熱治熱,深合《內經》之旨。
白話
因為乾薑辛熱,能夠引導血藥進入血分,引導氣藥進入氣分,而且能夠去除惡露、滋生新血,具有陽氣生長、陰血滋長的作用。用熱藥治療熱證,深深符合《內經》的宗旨。
原文
慎齋按:以上三條,序產後有外感發熱之證也。
白話
慎齋按:以上三條,敘述產後有外感發熱的證候。
原文
產後發熱,狀類傷寒,雖有外感,禁用發表。唯以養血為主,佐以散風寒之劑。如生化湯、芎歸湯,倍加川芎、蔥白。若吳氏論發熱數種,又當分因治之。
白話
產後發熱,症狀類似傷寒,雖然有外感,但禁用發散表邪的藥物。只應以養血為主,輔以疏散風寒的方劑。如生化湯、芎歸湯,加倍加入川芎、蔥白。至於吳氏所論的幾種發熱,又應當分別原因來治療。
原文
如惡露未盡,腹痛未除,形壯脈實,五七朝內不見虛證,人參尚宜斟酌。如有虛證,必以桃仁與人參同用為當。
白話
如果惡露尚未排盡,腹痛尚未消除,形體壯實、脈象有力,在五到七天內沒有出現虛證,人參還是應當斟酌使用。如果出現虛證,一定要將桃仁與人參一同使用才恰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