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五

治產難子死腹中有下法

卷五/產後證 上4
原文
陳良甫曰:產難,子死腹中者,多因驚動太早,或觸犯禁忌,致令產難。胞漿已破,無血養胎,枯涸而死故也。
白話
陳良甫說:難產,胎兒死在腹中的情況,大多是因為過早驚動(產程),或者觸犯了禁忌,導致難產。胞漿已經破裂,沒有血液來滋養胎兒,胎兒因此乾枯而死。
原文
須驗產母之舌,若舌青黑者,其胎已死,當下之,平胃散加朴硝。
白話
必須檢驗產婦的舌頭,如果舌頭呈現青黑色,表示胎兒已經死亡,應當用下法(排出死胎),使用平胃散加上朴硝。
原文
薛立齋曰:若胎死,服朴硝,下穢水,肢體倦怠,氣息奄奄,急用四君子為主,佐以四物,加薑、桂調補之。
白話
薛立齋說:如果胎兒已死,服用朴硝後,排出污穢的液體,產婦感到肢體疲倦無力,氣息微弱,應緊急以四君子湯為主藥,輔以四物湯,再加入生薑、肉桂來調理補養。
原文
慎齋按:以上三條,序治難產之大法也。難產治法,或開滑子宮,或通上下之氣,或滋養氣血,當隨機應變。若胎死腹中,唯有下法。下後,當從立齋之論為要,不可不知。
白話
慎齋按:以上三條,是論述治療難產的大原則。難產的治療方法,有的是使子宮開通滑利,有的是疏通上下之氣,有的是滋養氣血,應當根據情況隨機應變。如果胎兒死在腹中,只有使用下法(排出死胎)。排出之後,應當遵循薛立齋的論述為要點,不可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