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四

小產由於欲動火擾

卷四/胎前證 下4
原文
《產寶百問》曰:驢馬有孕,牡者近身則蹄之,名為護胎,所以絕無小產。人之胎系胞中,氣血養之。
白話
《產寶百問》說:驢和馬懷孕時,公的靠近身體就會用蹄子踢牠,這叫做護胎,因此完全不會有小產。人的胎兒維繫在子宮中,靠氣血來滋養。
原文
靜則神藏,欲火一動,則精神走泄,火擾於中,則胎墮矣。種玉者,知欲而不知忌,可不慎哉。
白話
安靜時精神內藏,慾火一旦發動,就會精神耗散外泄,內火擾動於體內,那麼胎兒就會墮落了。求子的人,只知道慾望卻不知道禁忌,怎能不謹慎呢?
原文
戴景元曰:婦人覺有娠,男即不宜與接。若不忌,主半產。
白話
戴景元說:婦人感覺懷孕後,男子就不宜與她交合。如果不忌諱,會導致半產。
原文
蓋女與男接,欲動情勝,亦必有所輸泄,而子宮不閉,固多致半產。女科書俱無此論,可謂發前人未發。
白話
因為女子與男子交合,慾望發動、情慾高漲,也一定會有所宣洩,而子宮不能閉合,因此大多導致半產。婦科書籍都沒有這個論述,可以說是揭示了前人未曾闡明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