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四

妊娠墮胎屬中衝脈傷

卷四/胎前證 下2
原文
孫《千金》曰:凡女人受孕,經三月而墮者,雖氣血不足,乃中衝脈有傷。
白話
孫思邈《千金要方》說:凡是婦女懷孕,經過三個月而流產的,雖然是氣血不足,實際上是中衝脈有損傷。
原文
中衝脈即陽明胃經供應,胎孕至此時,必須節飲食,絕欲戒怒,庶免墮胎之患。
白話
中衝脈就是陽明胃經所供應,胎兒懷孕到這個時期,必須節制飲食,杜絕房事、戒除發怒,才可避免流產的禍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