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三

妊娠腳腫屬脾經養胎病

卷三/胎前證 上2
原文
何松庵曰:孕婦六七月間,兩足浮腫,足太陰脾經養胎也。
白話
何松庵說:孕婦在懷孕六、七個月時,兩腳浮腫,這是足太陰脾經在養胎的緣故。
原文
脾主四肢,此時胎已墜下,故腫見於兩足,分娩後即愈。
白話
脾臟主管四肢,此時胎兒已經下墜,所以腫脹出現在兩腳,生產之後就會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