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二

孕婦起居所忌

卷二/嗣育門3
原文
《便產須知》曰:勿亂服藥,勿過飲酒,勿妄針灸,勿向非常地便,勿舉重登高涉險,勿恣欲行房。心有大驚,犯之難產,子必癲癇。勿多睡臥,時時行步。勿勞力過度,使腎氣不足,生子解顱。衣毋太溫,食毋太飽。若脾胃不和,榮衛虛怯,子必羸瘦多病。如犯修造動土,犯其土氣,令子破形殞命。
白話
《便產須知》說:不要胡亂服藥,不要過量飲酒,不要胡亂針灸,不要朝向不尋常的地方大小便,不要舉重物、登高或涉足險境,不要放縱情慾行房。心中若有大驚嚇,觸犯這些禁忌會導致難產,孩子必定會得癲癇。不要過多睡眠躺臥,要時常走動散步。不要勞力過度,使腎氣不足,生下的孩子會頭顱骨縫裂開。衣服不要穿得太暖,飲食不要吃得太飽。如果脾胃不和,營衛虛弱,孩子必定瘦弱多病。如果觸犯修造動土,觸犯土氣,會使孩子形體殘缺或喪命。
原文
刀犯者形必傷,泥犯者竅必塞,打擊者色青暗,繫縛者相拘攣。若有此等,驗如影響,切宜避之。
白話
觸犯刀器的,胎兒形體必定受傷;觸犯泥土的,胎兒孔竅必定閉塞;遭受打擊的,胎兒膚色會青暗;被繫縛的,胎兒會肢體拘攣。如果有這類情況,應驗如同影之隨形、響之應聲,務必應當避開。
原文
慎齋按:以上二條,序胎前調理避忌之法也。
白話
慎齋按:以上兩條,是論述胎前調理與避忌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