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二

合男女必當其年欲陰陽之完實

卷二/嗣育門3
原文
褚澄曰:合男女必當其年,男雖十六而精通,必三十而娶。女雖十四而天癸至,必二十而嫁。
白話
褚澄說:男女結合必須在適當的年齡,男子雖然十六歲精氣通暢,一定要到三十歲才娶妻。女子雖然十四歲月經來潮,一定要到二十歲才出嫁。
原文
皆欲陰陽完實,然後交而孕,孕而育,育而為子堅壯強壽。
白話
都是要讓陰陽之氣充盈飽滿,然後交合才能受孕,懷孕後能養育,養育出的孩子堅實強壯且長壽。
原文
今未笄之女,天癸始至,已近男色,陰氣早泄,未完而傷,未實而動,是以交而不孕,孕而不育,育而子脆不壽。
白話
如今尚未成年(未行笄禮)的女子,月經剛來,就已親近男色,陰氣過早耗泄,身體尚未發育完全就受損傷,尚未充實就妄動,因此交合不能受孕,即使受孕也難以養育,養育出的孩子體質脆弱且不長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