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經綸

卷一

月經過期不及期為有火無火論

卷一/月經門5
原文
趙養葵曰:經水如不及期而來者,有火也,宜以六味丸滋水,則火自平矣。
白話
趙養葵說:月經如果提前而來,是有火,宜用六味丸滋養水,那麼火自然平息。
原文
如不及期而來多者,本方加海螵蛸、柴胡、白芍。
白話
如果提前而來且量多,本方加海螵蛸、柴胡、白芍。
原文
如半月或十日而來,且綿延不止,此屬氣虛,用補中湯。如過期而來者,火衰也,本方加艾葉。如遲而色淡者,本方加桂。此其大略也。
白話
如果半個月或十天就來,而且連綿不止,這屬於氣虛,用補中湯。如果過期才來,是火衰,本方加艾葉。如果遲來而顏色淡,本方加肉桂。這是大致的治法。
原文
其間亦有不及期而無火者,有過期而有火者,多寡不同,不可拘於一定。
白話
其中也有提前而沒有火的情況,有過期而有火的情況,量多少不同,不可拘泥於固定。
原文
當察脈之遲數,視稟之虛實強弱,但以滋水為主,隨證加減。凡紫與黑色者,多屬火旺之甚。亦有虛寒而紫黑者,不可不察脈審證。若淡白,則無火明矣。
白話
應當察脈的遲數,看體質的虛實強弱,只以滋水為主,隨證加減。凡是紫色和黑色的,多屬火旺之甚。也有虛寒而紫黑的,不可不察脈審證。如果淡白,則無火明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