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因經閉敗血停積五臟。流入四肢。作浮腫者。不可誤認水氣。宜調其經。經調則腫消矣。然煎藥必須十餘服。則下次無愆期之患。至丸藥更宜久服。庶疾無反覆。白話提出修訂因為月經閉止,敗壞的血液停積在五臟,流入四肢,導致浮腫的,不可以誤認為是水氣病。應當調理她的月經,月經調順了,浮腫就會消退。然而煎煮的藥必須服用十幾劑,這樣下一次月經就不會有延期的問題。至於丸藥更應該長期服用,希望疾病不再反覆發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