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折衷纂要

胎前調理法

胎前調理法

胎前調理法8
原文
《集略》云:母子之腎臟繫於胎,是母之真氣,子之所賴也。
白話
《集略》說:母親和兒子的腎臟與胎兒相連,這是母親的真氣,孩子所依賴的。
原文
受孕之後則宜鎮靜,則血氣安和,須內遠七情,外薄五味,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,使霧露風邪不投間而入。亦不得交合陰陽,觸動欲火。
白話
受孕之後則適宜鎮靜,這樣血氣就會安和,必須在內心遠離七情,在外淡薄五味,大冷大熱的食物都在禁止之列,使霧露風邪沒有空隙侵入。也不得性交,觸動慾火。
原文
務謹節飲食,若食兔缺唇,食犬無聲,食雜魚而致瘡癬。
白話
務必謹慎節制飲食,如果吃兔肉會導致孩子兔唇,吃狗肉會使孩子說話無聲,吃雜魚會導致孩子長瘡癬。
原文
心驚而癲疾,腎氣不足而解顱(心藏神,腎主骨,故云然),脾氣不和而羸瘦,心氣虛乏而神不足。兒從母氣,不可不慎也。
白話
心受驚嚇會導致癲癇,腎氣不足會導致囟門不合(心藏神,腎主骨,所以這樣說),脾氣不和會導致孩子瘦弱,心氣虛乏會導致精神不足。孩子順應母親的氣,不可不謹慎啊。
原文
苟無胎痛、胎動、瀉痢及風寒外邪所傷,不可輕易服藥。
白話
如果沒有胎痛、胎動、腹瀉痢疾以及風寒外邪所傷,不可以輕易服藥。
原文
不得已者,審度疾勢輕重,藥性高下,不必多品(胎前藥最忌群隊,故不必多出遺書,乃至言也)。
白話
不得已時,要審察疾病的輕重,藥性的高下,不必使用多種藥物(胎前用藥最忌諱藥物繁多,所以不必多開藥方,這是至理名言啊)。
原文
然父少母老,產女必羸,母壯父衰,生男必弱。受氣偏瘁,與以補之。補羸女則養血壯脾,補弱男則壯脾節色。羸女宜及時而嫁,弱男必在壯而婚。
白話
然而父親年輕母親年老,所生的女兒必定虛弱;母親壯實父親衰弱,所生的兒子必定瘦弱。先天受氣有所偏頗,就要給予補養。補養虛弱的女兒就要養血壯脾,補養瘦弱的兒子就要壯脾節制房事。虛弱的女兒應該及時出嫁,瘦弱的兒子必須在身體強壯時結婚。
原文
昔人論年老而有子者,男不過八八,女不過七七,則知氣血在人固自有量,夫豈逃陰陽之至數哉。
白話
前人討論年老而有子女的情況,男性不超過八八六十四歲,女性不超過七七四十九歲,由此可知氣血在人體內本來就有一定的限量,難道能逃脫陰陽的自然規律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