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從新

本草從新凡例

本草從新凡例

本草從新凡例17
原文
一 注本草者。當先註明其所以主治之由。與所以當用之理。使讀之者有義味可咀嚼也。茲集藥性病情。互相闡發。庶便資用。若每處皆釋。則重複煩瑣。反生厭瀆。故前後間見。或因藥論辨。讀者匯觀而統會之可也。
白話
注釋本草的人,應當首先說明它之所以能主治疾病的原因,以及應當使用的道理,使讀者在閱讀時有義理和趣味可以咀嚼品味。這本集子中藥性與病情互相闡發,希望便於實際應用。如果每處都加以解釋,就會重複繁瑣,反而讓人產生厭倦。因此在前後章節中間隔出現,或者就藥物進行論辯,讀者可以匯總觀看而融會貫通。
原文
一 上自神農本草經。以至李氏綱目。俱遞有收載。自綱目以後。收載絕少。如燕窩之類。用治甚多。從前俱所失收。茲集俱為增入。
白話
從《神農本草經》一直到李時珍的《本草綱目》,都有依次收錄。自《本草綱目》之後,收錄的藥物極少。例如燕窩之類,臨床使用很多,從前都遺漏未收,這本集子都加以增補收錄。
原文
一 自古本草以至近今本草。俱有是名。而今並無是藥者。如預知子之類。俱為削去。
白話
從古代本草一直到近代本草,都有這個名稱,但如今並沒有這種藥的,例如預知子之類,都予以刪除。
原文
一 藥品主治。諸家析言者少。統言者多。如治痰之藥。有治濕痰者。有治燥痰者。諸書第以除痰概之。頭痛之藥。有治內傷頭痛者。有治外感頭痛者。諸書惟言治頭痛而已。此皆相反之證。未可混施。舉此二端。其餘可以類推矣。又止言某病宜用。而不言某病忌用。均屬缺略。茲集並加詳註。庶無貽誤。
白話
藥品的主治功效,各家詳細分析者少,籠統論述者多。例如治痰的藥物,有治濕痰的,有治燥痰的,各書只以「除痰」一概而論。治頭痛的藥物,有治內傷頭痛的,有治外感頭痛的,各書只說治頭痛而已。這些都是相反的證候,不可混用。舉出這兩個例子,其餘的可以類推。又有的只說某病適宜使用,而不說某病忌用,都屬於缺漏簡略。這本集子都加以詳細註釋,希望不會造成貽誤。
原文
一 每藥先辨其氣味、形色。次著其所入經絡。乃為發明其功用。而以主治之證。具列於後。其所以主治之理。即在前功用之中。不能逐款細注。讀者詳之。
白話
每味藥首先辨別它的氣味、形色,接著說明它所歸入的經絡,然後闡明它的功用,再把主治的證候列在後面。它之所以能主治的道理,就在前面的功用之中,不能逐條詳細註釋,讀者仔細研讀便可知曉。
原文
一 徐之才曰。藥有宣、(上升下行、曰宣)、通、補、瀉、澀、滑、燥、濕、(即潤也)、輕、重十種。是藥之大體。而本經不言。後人未述。凡用藥者。審而詳之。則靡所失遺矣。今為分闡。以標於本藥之上。
白話
徐之才說:藥物有宣(上升下行叫做宣)、通、補、瀉、澀、滑、燥、濕(即潤)、輕、重十種,這是藥物的大致分類。但《神農本草經》沒有提及,後人也没有系統論述。凡是用藥的人,審慎詳細地加以考察,就不會有遺漏了。現在加以分門闡述,標示在各藥之上。
原文
(此十劑也、陶隱居多寒熱二劑、茲不具述、然本集燥劑、即陶氏之熱劑、而通劑、乃徐氏之燥劑也。)
白話
(這就是十劑。陶隱居多了寒、熱二劑,這裡不作詳述。然而本集的燥劑,就是陶氏的熱劑;而通劑,則是徐氏的燥劑。)
原文
一 藥品主治。已註明某臟某腑者。則不更言入某經絡。以重複無用也。
白話
藥品主治,已經註明歸屬某臟某腑的,就不再說它入某經絡,因為重複沒有必要。
原文
一 陰、陽、升、降、浮、沉。已詳於藥性總義中。故每品之下,不加重注。
白話
陰、陽、升、降、浮、沉,已在藥性總義中詳細說明,所以在每味藥品之下,不再加重複的註釋。
原文
一 採用諸書。悉標其名氏。使知為先哲名言。有可考據也。間有刪節數行數句者。以限於尺幅也。有增改數句數字者。務暢其文義也。其間廣搜博採。義圖貫通。取要刪繁。詞歸雅飭。庶幾爽觀者之心目云爾。
白話
採用各家的著作,都標明作者姓名,使讀者知道這是先哲的名言,有可供考據之處。間或有刪節幾行幾句的,是因為限於篇幅;有增加改動幾句數字的,是為了使文義通暢。這其間廣泛搜集博採,義理力求貫通,擷取要點刪除繁冗,詞句歸於雅潔,希望能夠使讀者賞心悅目。
原文
一 凡假藥不可不辨。如花草子、偽沙苑蒺藜。香欒、偽枳實枳殼之類。始則以偽亂真。漸至真者絕少。數百年來從無一人起而指摘之者。此類甚多。茲集俱正其誤。
白話
凡是假藥不可不加以辨別。例如花草子冒充沙苑蒺藜,香欒冒充枳實枳殼之類。起初是以偽品混亂真品,逐漸到真品幾乎絕跡。數百年來從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指摘這些問題。此類情況很多,這本集子都予以糾正。
原文
一 同是藥名。而力量厚薄懸殊。性味優劣迥別。如野白朮與種白朮、並江西白朮之類。至肉桂中洋桂。黃連中新山連。更害人之尤者也。茲集俱細為分別。
白話
同樣是藥名,但力量厚薄相差懸殊,性味優劣截然不同。例如野白朮與種白朮、以及江西白朮之類。至於肉桂中的洋桂,黃連中的新山連,更是害人最嚴重的。這本集子都仔細加以區分。
原文
一 本藥而雜別種在內。用者即不能取效。如肆中柴胡。
白話
這味藥摻雜了其他種類在裡面,使用的人就不能取得效果。例如店鋪中的柴胡,
原文
夾雜白頭翁、小前胡、遠志苗、丹參等於內。不細為揀去。不唯無益。而反有害矣。亦斷不可不正之。
白話
摻雜了白頭翁、小前胡、遠志苗、丹參等在裡面。如果不仔細揀選去除,不只沒有益處,反而有害。這也絕對不可不糾正。
原文
一 藥品修治。必須如法。今肆中熟地黃用煮。菟絲餅加面之類。制治乖方。斷不可用。俱為正之。
白話
藥品的炮製,必須依照方法。如今店鋪中熟地黃用煮制,菟絲餅加麵之類,炮製方法不當,絕對不可使用。都予以糾正。
原文
一 凡可以救荒者。收載稍繁。以其有裨於生成之實用也。
白話
凡是可以用來救荒的藥物,收載稍為繁多,因為它們對於生計實用有所裨益。
原文
一 養生與治病。食物之宜否。關係非細。故收載不厭其繁。
白話
養生與治病,食物是否適宜,關係重大。所以收載不厭其繁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