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科証治準繩

初生

斷臍法

初生3
原文
《千金》云:臍不得以刀割,隔單衣咬斷,以暖氣呵七遍,即纏結,所留帶致兒足趺上斷訖,連臍帶中多有蟲,急剔撥去,不爾,入臍成疾。
白話
《千金方》說:臍帶不可以用刀割斷,應隔著單衣用牙齒咬斷,再用暖氣呵七次,然後纏紮結紮。留下的臍帶要放在嬰兒腳背上,斷臍完成後,臍帶中常有蟲子,要趕快剔除撥去,否則蟲子進入臍中會形成疾病。
原文
臍當長六寸,長則傷肌,短則傷臟,不以時斷及挼汁不盡,暖氣漸微,即生寒令兒臍風。
白話
臍帶應當保留六寸長,太長會損傷肌肉,太短會傷害內臟。如果沒有在適當時間斷臍,以及揉搓臍帶使汁液不盡,暖氣逐漸減弱,就會產生寒氣,導致嬰兒發生臍風。
原文
《寶鑑》論:斷臍若用剪刀,先於懷中令暖。又,水入臍,多天釣,痛苦啼叫,面青黑。臍傷動,令久不幹。傷外風,即口噤不可救。
白話
《寶鑑》論述:斷臍如果要用剪刀,必須先放在懷中使其溫暖。另外,水進入臍中,常會引發天釣(驚風),嬰兒痛苦啼哭,臉色青黑。臍帶受到損傷動搖,會導致長久不乾。感受外風,就會出現牙關緊閉而無法救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