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科萃精

卷五

麻疹證象並主治大綱

卷五/麻疹門4
原文
麻疹之證,其初發熱,與傷寒相似,但疹則面頗紅,咳嗽噴嚏,鼻流清涕,目中淚出,呵欠喜睡,或吐或瀉,或手掐眉目鼻面之為異耳,不可誤作傷寒施治,而妄用汗下也。
白話
麻疹的病症,剛開始發燒時,與傷寒相似,但麻疹會臉色發紅、咳嗽、打噴嚏、流清鼻涕、眼睛流淚、打呵欠、想睡覺,或者嘔吐、腹瀉,或者用手揉掐眉毛、眼睛、鼻子、臉部,這些是與傷寒不同的地方,不可以誤認為是傷寒來治療,而胡亂使用發汗或瀉下的方法。
原文
妄汗則增其熱,而證一變,或鼻衄,或咳嗽,或口瘡咽痛,或兩目赤痛,或煩躁,或大小便不通。
白話
胡亂發汗會增加體熱,而使病情產生變化,可能出現流鼻血、咳嗽、口瘡、喉嚨痛、兩眼紅腫疼痛、煩躁不安,或大小便不通等症狀。
原文
妄下則虛其里,而證又一變,或滑泄,或滯下。
白話
胡亂使用瀉下藥會使體內虛弱,而使病情又產生變化,可能出現腹瀉不止或痢疾等症狀。
原文
經曰:必先歲氣,勿伐天和,言不可妄汗妄下也,故治麻疹者,於未出之先,宜用表發,不宜過用寒涼,恐冰伏毒熱,雖出也不能盡透,其毒反內攻於心,若已出透,又當用清利之品,以祛內之餘熱,況麻疹屬陽,留熱則傷陰,陰分傷則血耗,最後以養血為正宗,至臨時權變之方,則又當隨證為轉移,非楮墨之所能盡述也。
白話
醫經上說:必須先了解當年的氣候變化,不要違背自然界的和諧規律,這就是在說不可以胡亂發汗或瀉下。所以治療麻疹的人,在疹子還沒有發出之前,應該使用發散解表的方法,不宜過度使用寒涼藥物,恐怕會冰伏毒熱,即使疹子發出也不能完全透發,毒素反而會向內攻入心臟;如果疹子已經出透,就應當使用清熱利濕的藥物,來祛除體內殘留的熱邪。況且麻疹屬於陽證,留有熱邪就會損傷陰液,陰分受損就會導致血虛,最後以養血為根本原則。至於臨時應變的處方,又應當根據病情變化來調整,不是筆墨所能完全說清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