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驚風之名,不見於古,迨至近世,其說始盛,後之附會者,益廣增名目,巧立治法,於是今日之兒科,驚風一證,遂占重要之位置矣。
驚風這個名稱,在古代文獻中沒有出現,直到近代,這種說法才開始盛行。後來穿鑿附會的人,更加廣泛地增加名目,巧妙設立治療方法,於是現今的兒科中,驚風這一病症,就佔據了重要的地位了。
原文
嘗考驚風之立名,其初不過就其病狀,信手拈取,既未探其病源,亦未明定範圍,故於驚啼作哭,名之曰驚,手足抽掣,亦名之曰驚,譫語悶亂,名之曰驚,角弓反張,亦名之曰驚,痰湧喘急,名之曰驚,目痙斜視,亦名之曰驚,其證既非盡因驚得,亦非悉由風來,以其形之似驚而狀之如動風者,則概加以驚風二字,於是世俗之醫,遂妄立七十二種之名,以炫世而欺人,狂藥亂治,誤人不淺。
我曾考究驚風這個名稱的設立,最初不過是根據病人的症狀,隨手取用,既沒有探求疾病的根源,也沒有明確界定範圍。所以對於驚恐啼哭的,稱之為驚;手足抽搐的,也稱之為驚;說胡話、煩悶紊亂的,稱之為驚;角弓反張的,也稱之為驚;痰湧氣喘急促的,稱之為驚;眼睛痙攣斜視的,也稱之為驚。這些病症既不完全因為驚嚇而得,也不全都是由於風邪引起,只因為它們的表現像驚嚇、形狀如同動風,就一概加上驚風二字。於是世俗的醫生,就胡亂設立七十二種名稱,用來炫耀世人並欺騙病人,胡亂用藥治療,貽害人不淺。
原文
其實即以所謂手足抽掣,角弓反張之驚風而論,亦只有虛實二種,實證即急驚風,虛證即慢驚風是也。
其實就以所謂手足抽搐、角弓反張的驚風來說,也只有虛證和實證兩種。實證就是急驚風,虛證就是慢驚風。
原文
其他如驚之狀,則凡小兒發熱之甚者,或發熱過久者,不論何證,皆每每見之,若果悉以為驚風,則百病皆為驚風矣,此驚風二字之所以不可不辨也。
其他像驚嚇的狀況,凡是小兒發燒很厲害的,或者發燒時間過久的,不論是什麼病症,都常常會出現。如果全都認為是驚風,那麼各種疾病都變成驚風了,這就是驚風二字不可不辨別的原因。
原文
本章所述,既以世人對於驚風之證,確認已久,則為便利起見,姑仍沿其名,別為急驚風、慢驚風兩證,分論其治法,其後則增入類驚一證,以資與急慢驚風相比量而參看,若繁雜不當之名,概無取焉。
本章所論述的,既然世人對於驚風這個病症,已經確認很久了,那麼為了方便起見,姑且仍然沿用這個名稱,另外分為急驚風、慢驚風兩種病症,分別討論它們的治療方法。之後再加入類似驚風的病症,用來與急驚風、慢驚風相互比較參考。至於那些繁雜不恰當的名稱,一概不採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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