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小兒脈應二周前,一指分關寸尺全;六至號為無病子,不和氣主按如弦;浮洪風熱數驚候,虛冷沉遲實積堅;指滯脾經時緩應,過猶不及亂難痊。
小兒在兩周歲之前診察脈搏,用一指分開關、寸、尺三部;六至稱為無病的正常脈,氣機不和的脈象觸摸如弦;浮洪脈主風熱,數脈主驚風,虛冷脈沉遲,實證積滯脈滑堅;指下遲緩停留在脾經時應該緩脈,過或不及都會導致疾病難以痊愈。
原文
叔和脈經曰:孩兒三歲至五歲,呼吸須將八至看,乃以八至為平。
《脈經》中王叔和說:三到五歲的孩童,必須看呼吸之間脈搏八至的情況,因此以八至作為正常脈。
原文
及觀張氏脈決意云:小兒常脈,只多大人二至為平。予嘗指下審之,果一息六至為平。若七至八至,乃是數脈,主發熱作驚。
再看張氏的《脈決意》說:小兒的正常脈,只比成人多二至就是正常。我曾經在指下仔細診察,果然一息六至是正常脈。如果七至八至,就是數脈,主發熱和驚風。
原文
由此而論,則脈之微妙,不可不察,學者當審而切之,庶無錯誤。
由此說來,脈象的微妙,不可不細察,學者應當審慎診察,這樣才不會有錯誤。
原文
凡把幼稚之脈,僅二三歲者,但以一指揣按關部,側指於關前取寸口,側指於關後取尺澤,至四五歲余,卻密下三指,按三部,明標本,察病證,然後可以克進退,決安危。
凡是診察二三歲幼童的脈象,只用一指揣摩按在關部,側手在關前取寸口,側手在關後取尺澤;到了四五歲以上,則密密放下三指,按住三部,明辨標本,診察病證,這樣之後才能判斷病情的進退,決定疾病的好壞。
原文
蓋周歲以前,氣血未完,脈難依據,周歲以後,氣血和平,始可診脈。二歲以前,只依一指按關部取法為率。
因為週歲以前,氣血尚未充實,脈象難以作為依據;週歲以後,氣血平和,才可以診察脈象。二歲以前,只以一指按關部的取法為標準。
原文
若弦緊主氣不和,先與順之,然後調中快氣,浮洪主風熱,先與解之,然後疏風除熱。急數主受驚,先與發散,然後鎮心退驚。沉遲主虛冷,先與溫之,然後理虛去寒。實滑主傷積。先與表之,然後疏滌積聚。
如果脈弦緊主氣機不和,先要使氣順暢,然後調理中焦使氣暢快;脈浮洪主風熱,先要疏散風熱,然後祛除風邪清除熱邪。脈急促數主受驚,先要發散表邪,然後鎮心安神退驚。脈沉遲主虛寒,先要溫補,然後調理虛損祛除寒邪。脈實滑主積食傷脾,先要發表,然後疏通洗滌積聚。
原文
沉緩主宿冷滯脾,錢氏脈決意云:沉緩為積,此又因宿冷積滯於脾,則脾氣弱而不能磨化穀食,遂成積也。先與和解,然後去積溫脾。
脈沉緩主宿食冷積滯留脾胃,錢氏《脈決意》說:沉緩為積,這又是因為宿食冷物積滯在脾,導致脾氣虛弱而不能磨化五穀食物,於是形成積滯。先要和解,然後祛除積滯溫暖脾臟。
原文
以上脈病,皆宜對證調治,有傳作乖異,尤在臨機應變,不可執一,所謂醫者意也。其有旨哉。
以上脈象與疾病,都適宜對證調理治療,如果病情傳變異常,尤其在於隨機應變,不可固執一成不變,所謂醫者的意念就是如此。這實在有其深意啊。
原文
若一息十餘至為危急,謂之太過;一息僅二至為虛極,謂之不及。大小不同為惡候,謂之亂,皆難治也。
如果一息十餘至是危急的,稱為太過;一息只有二至是虛損到極點,稱為不及。脈象大小不同是惡劣的徵候,稱為脈亂,都難以治療。
原文
若年至十二三以上,又當參諸大方脈,以明得病之由,因其所制之方以為治,斯不誤矣。
如果年齡在十二三歲以上,又應當參考大人的脈法,以明瞭得病的原因,根據所制訂的方劑來治療,這樣就不會有錯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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