証治準繩‧女科

治法通論

治法通論(12)

治法通論10
原文
上每服五錢,水煎服,不拘時。產後眩暈,加芍藥。產後腹痛不可忍,加官桂,童便,酒浸。
白話
上文每次服用五錢,用水煎煮服用,不拘時間。產後眩暈,加入芍藥。產後腹痛難以忍受,加入官桂、童便、酒浸泡。
原文
妊娠子死,或不死胎動,酒水合煎即下,未死者即安。
白話
妊娠時胎兒已死,或者胎兒未死但胎動不安,用酒與水混合煎煮服用,即可使死胎產下,未死的胎兒即可安穩。
原文
若虛損腹痛少氣,頭眩自汗,每服加羊肉一兩,生薑十片,水煎。若臨月服之,則縮胎易生。
白話
若是虛損導致腹痛、氣短、頭暈、自汗,每次服用時加入羊肉一兩、生薑十片,用水煎煮。若在臨產月份服用,則能縮短產程,使生產容易。
原文
若室女、婦人心腹㽲痛,經水不調,水煎服。若妊娠胎氣不安,產後諸疾,酒煎服。
白話
若是未出嫁的女子或婦人心腹絞痛,月經不調,用水煎煮服用。若是妊娠胎氣不安,或產後各種疾病,用酒煎煮服用。
原文
若難生倒橫,子死腹中,先用黑豆一大合炒熟,與小便合煎服。
白話
若是難產,胎位不正(倒產、橫產),或胎兒死在腹中,先用黑豆一大合炒熟,與小便混合煎煮服用。
原文
若難產,用百草霜、香白芷等分,童便、好醋各一盞,沸湯浸服,甚者再服,即分娩矣。
白話
若是難產,用百草霜、香白芷等分,童便和好醋各一杯,用沸水浸泡後服用,嚴重的再服一次,即可分娩。
原文
若傷臟毒,每服加槐花末五分,三日取下血塊即愈。若吐血亦服此。若血氣上喘下腫,空心煎艾湯調下。
白話
若是傷及臟腑毒素,每次服用時加入槐花末五分,三日後排出血塊即痊癒。若是吐血也服用此藥。若是血氣上逆而喘、下肢浮腫,空腹時用艾葉湯調服。
原文
若產後惡血注心,迷悶喘急腹痛,依前用黑豆加生薑自然汁煎服。若產後頭痛,加荊芥。
白話
若是產後惡露瘀血衝心,導致神志昏迷、胸悶、喘息急促、腹痛,依照前法用黑豆加生薑自然汁煎煮服用。若是產後頭痛,加荊芥。
原文
若崩中漏下,失血不止,加炒香附,每兩入甘草一錢,沸湯點服。
白話
若是崩漏(子宮出血不止),失血不止,加入炒香附,每兩藥材中加入甘草一錢,用沸水沖泡服用。
原文
若有白帶者,加芍藥半兩,乾薑等分,米飲調下。〔抑氣〕
白話
若有白帶的,加入芍藥半兩,乾薑等分,用米湯調服。〔抑氣〕